根据“红黑榜”公布名单,共有11家企业或单位进入韶关市诚信“红榜”名单,包括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丹霞冶炼厂、广东威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仁化分公司等5家企业经市水务局、市发改局等部门联合评定为“节水型企业”;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军二村、韶关市浈江区执信小学、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源中学等6家单位经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等部门联合评定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
205位个人或企业进入韶关市失信“黑榜”名单,包括刘某华、王某千、张某妹等15人被公安部门纳入“重大交通违法”名单;武江区康民草药店、梁泽居、郭银育(原浈江区艾颜美容中心经营者)等6位个人或企业被卫生健康部门纳入“非法行医”名单;新丰县鼎丰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佛山市跨代家具制造有限公司、黄海记等184位个人或企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另外,韶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第二季度发布失信“黑榜”企业1家主要原因是,经查实该企业将未经处理,部分污染物严重超标的生产废水经非法设置的排口外排至外环境,造成外环境水质被污染,同时检查发现该企业还存在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自2015年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以来,韶关共开展37期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发布诚信“红黑榜”名单共26057个,其中诚信“红榜名单”23782个,失信“黑榜名单”2275个,为韶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搭建了一个非常好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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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
问:在卫生健康领域,市卫生健康局如何应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
韶关市卫健局答:主要从四个方向应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
一、确定开展范围。该局从2022年开始,对全市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等,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二、进行综合评定。每年1月20日,根据一年内量化分级、许可、监督、处罚和公众评价等,由系统自动生成上一年的信用分级评价结果,结合上级推送的评价结果、“红黑名单”以及联合奖惩信息,进行综合评定。具体分为A、B、C、D、E五个等级。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韶关市1194家卫生健康领域的管理相对人进行了信用评价,其中评定为A级的380家、B级780家,C级21家、D级13家。
三、完善信息归集。该局依据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6类行政执法综合数据进行统一归集,其余信用信息即时、准确、全量归集报送。
四、持续推进监管。持续推进经营主体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分级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按照A级5%、B级20%、C级50%、D和E级100%的随机监督抽查比例,开展现场检查。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健全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健全企业失信告知、提醒、修复全程帮扶等制度,积极采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相关措施,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加强增信信息、不良信息、失信信息的录入,推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信息监管取得实效。
问:保护好韶关市水生态环境一直是市民关注的重点,韶关市小水电站比较多,监管难度较大,小水电站是否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也是近年来市民关注的热点,那么对于小水电站不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这个问题市水务局是如何处理的?
韶关市水务局答: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持续深入开展万站护流专项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于小水电站违反经批准的最小下泄流量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按照《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小水电站违反经批准的最小下泄流量或者超标准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规定依法处理。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查处小水电站不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案件35宗,累计罚款49万元,社会效益显著,有力维护了韶关市良好水生态环境。
问:请问所有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都会被纳入失信名单吗?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等强制措施,但并不是对所有的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都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会根据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具体情况,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的条件进行分析判断,只有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才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除此之外,法院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一般不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所以,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严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前述规定进行把握,并不会将所有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问:请问此次市公安局公布的红黑榜的数据出自何处?法律依据是什么?
韶关市公安局答:韶关市公安局此次公布的红榜数据来自《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的通报》粤公通字[2023]76号文,是通过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评选得出的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此次公布的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名单是通过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统计得来的,统计范围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在韶关市被处以吊销驾驶证并终生禁驾的驾驶员名单。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文、图|记者欧阳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