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张莉
据钱江晚报,陕西榆林一学生被班主任酒后殴打,其父称孩子头部骨折,涉事教师已被停职,引发网友热议。
10月22日,神木市教体局发布情况通报,经调查学生高某某在学校操场跑步时,不慎与同学碰撞,随即昏倒嘴角出血,被同学背回宿舍后,班主任李某某赶到误以为高某某撞伤他人,扇了其两耳光。学校对班主任李某某饮酒、惩戒学生不当行为给予其全校通报批评,取消2024年职称晋升资格,并停课停职。
整个殴打事件中,学生始终处于弱势的一方,涉事老师要承担多少责任,需要根据行为和实际伤情来判断。这涉及到孩子头部伤口的成因,是与同学相撞造成,还是被老师扇耳光所致,这都需要严谨的医学鉴定。
从整个通报来看,班主任有饮酒行为,未了解事情因果就诉诸暴力,肆意对受伤学生扇耳光,这究竟是谁给的勇气?且无视学校规定醉酒打人,不免让人怀疑,该教师平时在班级管理中,态度是否也如此蛮横。
另外,学校将老师扇学生耳光的行为称作“惩戒”,有为老师开脱的嫌疑,因为此事中学生高某某并无过错。该名班主任不了解事情经过,就对学生实施暴力,这超出了教育惩戒的尺度。
教育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个别老师在实际教学中,用暴力、蛮横进行管教,这绝对不能称为“教育”,对于教师的失德行为,学校担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次的案例也给教育工作者敲响警钟,事关育人谨记师德,做好情绪管理,切勿诉诸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