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某社区,66岁的赵大爷退休后生活简单平和,每天规律地进行晨练和社区活动。平时,社区超市偶尔会推出特价商品,这对许多老人来说是生活中的一大乐趣。 社区里的老年人热衷于抢购这些特价商品,尤其是猪肉,这种几乎成为了他们每周的固定活动。为了吸引更多顾客,当地超市定期推出特价猪肉活动,已经成为小区老年人之间津津乐道的事情。 某天傍晚,赵大爷正在楼下散步,邻居老刘提到:“听说明天超市又有特价猪肉了,价格很划算!”赵大爷听闻,心里想着最近家里的猪肉吃完了,正好趁这次机会去多买一些。他回到家后和老伴商量,决定明天一早就去排队。为了确保能抢到,赵大爷特意设置了闹钟,还准备好了购物袋和现金,一切准备就绪,只等第二天的到来。 第二天一大早,赵大爷闹钟一响就起了床,连早饭都没顾上吃,急急忙忙出门。他坐上了开往超市的公交车,心里一直惦记着那便宜的猪肉,想着早到一点就能抢到更多的好肉。到达超市时,他发现已经有不少人在排队了,不过他还暗自庆幸自己算是来得早,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超市开门的时间一到,人群立刻涌向入口。赵大爷此时正接到儿子的电话,简单应答了几句后挂断,随即匆忙朝超市入口跑去。他心里急切,想着要赶紧冲进去抢购,却没注意到超市的感应门还没有完全打开。就在他快速冲向门口的那一瞬间,他撞上了门框,重重摔倒在地上。赵大爷只觉得膝盖剧痛,无法站起。 超市工作人员见状,迅速上前帮忙,将赵大爷扶起并紧急联系了救护车。赵大爷的家人也接到通知,赶到了超市,把他送往医院。在医院经过检查后,医生的诊断让人心情沉重:赵大爷的股骨粗隆间骨折,属于严重伤情,被评为10级伤残。这对赵大爷和他的家人来说,是一次不小的打击。 事发后,赵大爷的家属找到了超市,希望超市能赔偿他们23万元的医疗费用和其他损失。然而,超市方不愿承担全部责任,表示赵大爷在门口奔跑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他们还调取了当天的监控录像作为证据,显示赵大爷在门口过于匆忙,导致自己撞到了门框。双方就责任的归属展开了争论,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由于协商无果,赵大爷的家属决定将超市告上法庭。在法庭上,赵大爷家属提出,超市在特价活动期间没有合理管理人流,也没有足够的提示和安全措施保障顾客的安全。而超市方面则辩解称,赵大爷本人在门口奔跑,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并且他们在门口也张贴了“请慢行”的提示标识。 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对双方的证据进行详细分析,结合相关法律条款,对双方责任进行了细致的讨论。 最终,法院认定超市需承担60%的责任,赔偿金额定为13万余元。判决理由在于,超市在组织大型促销活动时,未充分考虑到人群拥挤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未在入口处安排足够的安保和人员引导。但法院也指出,赵大爷作为成年人,在人群密集处行动不慎,属于自己过失,因此他需要承担40%的责任。 判决结果公布后,引发了社区居民的广泛讨论。部分居民认为判决公平,认为双方都有一定责任;而另一部分居民则认为超市在促销活动时应更严密地保障顾客的安全,这种情况本可以避免。媒体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报道,引发了公众对购物安全问题的反思。不少超市也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促销活动安全管理,决定在未来的活动中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 为了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超市采取了新的措施:增加了促销活动现场的安保力量,加强了人流控制,并在入口处设立了显眼的安全标识。 同时,社区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老年人安全教育活动,提醒老年居民在购物时要保持冷静,不要急于奔跑,避免类似意外的发生。通过这次事件,他和社区的老年人都意识到,日常购物不仅仅是为了省钱,安全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