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羊肉串”检出不同成分合肥公布食品生产环节违法违规案例

大皖新闻 2024-10-24 17:43:44

大皖新闻讯“手工牛羊肉串”检出不同成分,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被法院判处刑罚;虚标食品生产日期,合肥一食品公司被罚款……10月24日,记者了解到,合肥市市场监管系统始终保持对食品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例。

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一公司被罚

2024年4月24日,接上级转办线索,合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合肥鑫尔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其使用已超过保质期限的脆皮年糕,篡改生产日期并重新入库再对外销售,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合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罚款、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给予公司法定代表人罚款,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5人被判处刑罚

根据公安机关快检掌握线索,合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公安机关对安徽雯星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对其成品库待销售的“手工牛肉串”“手工羊肉串”进行监督抽检。

抽检结果显示,当事人生产经营的“手工牛肉串”检出羊源性成分、猪源性成分、鸡源性成分;当事人生产经营的“手工羊肉串”,检出猪源性成分、鸡源性成分、鸭源性成分。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合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该案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被法院判处刑罚。

虚标生产日期,一家食品公司被罚款

2024年5月16日,肥西县市场监管局对合肥一吉芝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在其成品库中发现9箱香肠,外箱标注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17日。

经查,涉案食品从2024年5月11日开始投料,经加工到5月15日出成品,首次生产了同一批次9箱涉案食品存放在成品库中。肥西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行为作出没收涉案香肠、罚款的行政处罚。

咸蛋黄制品抽检不合格、标签不符合规定被罚

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检结果显示,合肥可口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蛋黄制品抽检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另查实,当事人生产的咸蛋黄制品为普通的预包装食品,却在产品外包装标注“速冻食品”,与实际情况不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肥西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剩余标签虚假外包装袋、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大皖新闻记者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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