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常德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其中,通知提到,对2024年1月1日以来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包括车位、车库和杂物间等)的自然人购房者,按其实际缴纳的契税予以50%的财政补贴。
常德拓宽人才购房补贴范围。吸引大专以上学历及各类技术人员在常德创业就业,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可享受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人员补贴标准为200元/平方米,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及技师补贴标准为150元/平方米,本科生、中级职称人员及高级工补贴标准为120元/平方米,专科生及中级工补贴标准为100元/平方米。
落实最低首付和房贷利率规定。银行机构落实下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规定,全面取消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落实批量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
通知明确,凡于本措施实施期间在市中心城区购买公寓的个人,公寓水电气已安装“一户一表”的,自来水公司、电网公司、燃气公司抄表到户后,用户可持不动产权证等证件,申请执行城镇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可享受与该区域住宅同等的落户、子女就近入学等政策。
在“二孩”及“三孩”家庭住房支持政策方面,《通知》规定,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及“三孩”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上浮20%和50%,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提取额度分别上浮25%和50%;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二孩”及“三孩”家庭予以优先保障。
常德还将推动二手房“带押过户”。细化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优化办理流程,协同银行、公证机构,打通群众住房交易跨行“转贷”堵点,全面推动二手房“带押过户”落地。
通知指出,实施“以旧换新”购买模式。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探索租购存量房(二手房)、“以旧换新”购房模式。按照《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对同一城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