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评论员王彬
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做出重审一审宣判。图源:“贵阳中院”微博
今天,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做出重审一审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案去年一审时,法院就已判处余华英死刑,但二审时,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这次重审,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涉嫌拐卖的儿童从11人增加到17人。
“人贩子”余华英重审一审被判死刑,契合民众期望,合乎正义逻辑,彰显了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是民意和法治的双重胜利。今天的杨妞花,援引了一句话:“个人之勇是孤胆,社会之勇称其为群英,国家之勇,就是法治中国。”结合近年来一个又一个人贩子被依法严惩,一个又一个被拐儿童被找回来,以及全民打拐、防拐蔚然成风等客观事实,也让我们对这句话有了更大的共鸣、更深刻的感触。
聚焦此案,虽然结果和去年一审一样,都是“死刑”,但“内在实质”却发生了变化。具体来说就是,法院审理查明,余华英拐卖儿童人数增至17人。从“11”到“17”,别小看这数字的变化,这意味着又有六名被拐儿童和他们父母亲人等到了迟到多年的正义,是法律给他们的告慰与交代。
法律认定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数量的增加,还有另一层意义,那就是朝着“不漏罪”“无余罪”的目标,又往前迈了坚定一步。
由于年代久远,很多证据都找不到,相关证人也已去世,余华英打着各种幌子拒不交代所有犯罪事实。导致现在,我们仍无法确定17人是不是余华英拐卖的所有儿童数量。但我们知道,公检法、受害者乃至全社会,在齐心协力中,已经尽最大努力让尽可能多的事实与真相浮出水面,让此案不带着“已知的疑问”以及“能够查清但还没有查清的事实”盖棺定论。而未来,类似案件都应该以此为标杆。这是法律的态度,是全民的意志,更代表着文明与法治的进步。也只有这样,方能在现行法律体系与规定内,实现法律对人贩子的震慑的“最大化”,为所有被拐儿童与每一个因此而破碎的家庭,讨回一个“公道”。
虽然现在民众都希望对余华英的死刑立即执行,但现在的情况是,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此案的重审也将进入二审。这样的余华英,可以说是死不悔改。我们也不指望余华英幡然醒悟、迷途知返,一切就都交给法律就行。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在法律面前,在正义面前,她的所有挣扎与抵抗,都犹如螳臂当车,毫无意义,只会进一步凸显出她自己的邪恶与丑陋,而改变不了“结果正义”。
对于她的“上诉”,社会也不必糟心,不妨将接下来这段空窗期,视为法律给社会针对此案继续收集线索证据查漏补缺,所留出来的空间、时间与机会。尽一切可能,让此案扎扎实实,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铁案”。
今天,还有一个好消息传来:另一起全国知名的拐卖儿童案“梅姨案”,9名被拐儿童已全部找到。拐卖儿童案每一次有好消息、好结果,社会上无数善良的人,也都会跟着笑、跟着哭,也都会进一步坚定全社会追求“天下无拐”的信心、勇气与决心。
为什么我们对“天下无拐”有这么深的执念?因为人贩子被判的刑罚再重,被拐儿童被找回来时的一家团聚再温馨,人贩子给被拐家庭造成的痛苦与遗憾等事实,永远都无法被抹去。如果没有拐卖,那杨妞花的父母也不会那么早抑郁而终,现在的她,该多么幸福,又该多么绚烂;如果没有拐卖,申聪父母就不会有儿子被生生抢走的痛苦记忆,申聪如今的幸福也不会迟到整整15年……这些都是我们的“意难平”。所以,与其向往一个没有拐卖的“平行世界”,干巴巴等着,不如集全社会之力,使“天下无拐”照进现实,让拐卖引发的“意难平”,不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