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当天,小两口发生关系,这事儿发生在2023年的今天似乎再平常不过了。
没想到,女方却反手报了警,报警理由是:未婚夫强奸了她。
就这样,男人在订婚后的第五天锒铛入狱,婚没结成,反而落了个强奸犯的名头。
12月25日,当地法院一审判决,男人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事后,男人的母亲甄大妈气不过,通过媒体将事件细节曝光了出来,
然而反转来的太快,看过之后没有谁不倒吸一口凉气。
2023年2月,春节刚过,27岁的席先生通过相亲,对24岁的吴某丽一见钟情,
两人才恋爱3个月,席先生就迫不及待要将吴某丽娶回家。
当时,女方给了男方两个要求:
1、结婚彩礼20万。
2、房子房本加女方名字。
讲真的,这20万彩礼放在当地来说不高不低。
但房本加女方名字这个事儿,甄大妈答应的并不痛快,她感觉女方是冲房子来的。
可儿子认定吴某丽,双方最终谈拢:结婚一年后再加女方名字。
为此,订婚当天双方还签订了协议。
谨慎起见,双方还在订婚当天签订了一份“订婚收彩礼协议”。
协议中明确表示,订婚当天男方付给女方10万元彩礼(迎娶时再付10万)、7.2克的金戒指,
若在结婚前男方悔婚,女方不返还彩礼;若女方悔婚,要退还10万元彩礼和婚戒。
按照当地风俗,5月1日男方家订婚后,第二天就是女方回门宴的日子。
5月2日,这一天的席先生非常开心,从当日电梯监控视频中还可以看到,席先生一进电梯门就将吴某丽紧紧抱在怀中,对未婚妻的爱都快要溢出来了,
回到婚房后,两人就发生了关系。
没想到,云雨过后,吴某丽开口的第一件事就是“房本加名字”和“支付剩余10万元彩礼”。
因为有协议在前,席先生和家人并未妥协,
没想到吴某丽当天就向警方报案,称遭到了席先生强奸。
这一次,甄大妈慌了,她在公安局签下保证书,承诺在房本上加名。
5月5日,一家人拿着房本邀请准儿媳加名字,没想到吴某丽却不乐意了,她说一切都晚了,席家根本不珍惜她。
就这样,27岁的席某某被立案调查,后被刑拘。
甄大妈还爆料,称对方是有备而来!
就在儿子和吴某丽发生关系的当日,准丈母娘就录下了对话内容。
录音中,面对女方的异议,席某某说“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你强暴我们家闺女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吧?该结婚之后做的都让你提前得到了,所以要把协议里答应的事情提前做了。”
此时,席某某应了一声“嗯。”
这声“嗯”的本意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官方认为这就是承认了强暴吴某丽的事实。
12月25日,席某委托的两个律师都在外地参加庭审,无法到达现场,他们申请延后一天遭到法院拒绝,于是在被告人缺席律师的情况下按时开庭。
经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席某某违背吴某丽的意志,强行与吴某丽发生性关系,该行为触犯《刑法》,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当庭,席某某就提起了上诉。
阳高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公开后,立刻引起了轰动。
没想到最先沦陷的却是大同法院的评论区,一条视频700多个赞,2.6万条评论,也堪称为数不多的奇观了。
评论区中,有人建议大同开发性同意软件。
有人咨询多久内可以撤销性同意,她的姐妹分手十年,想告前男友强奸。
有人调侃,洞房的时候是不是要陪审员在现场?
有人咨询,自己明天就要订婚了,有没有需要注意的。
更有网友不理解,嫖娼才判15天,怎么订婚就要判三年?
终于,阳高县人民法院审判长在还原同房当日细节后,评论区安静了不少。
根据审判长的透露,案情方面有几处不为人知的细节。
1、席某某和吴某丽回到婚房后,席某某提出发生性关系,当时吴某丽就拒绝了,表示婚后再说。
然而,席某某不顾吴某丽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2、事发之后,吴某丽情绪激动,曾有过“点火烧卧室”、“点火烧客厅窗帘”、“通过步梯到13层喊救命”的行为,然而席某某并没有安慰吴某丽,而是将其拖拽回房间。
3、两人拉扯期间,席某某拿走了吴某丽的手机。当晚准丈母娘打过电话来,席某某才将手机还给吴某丽。
4、女方于当晚报警,侦查人员发现当时吴某丽的左右大臂、右手腕有淤青。现场卧室窗帘被拉了下来,客厅窗帘有烧过的痕迹。
5、录像显示,当时吴某丽通过步梯跑到13层,被席某某强行拖拽了回去。
6、吴某丽在恋爱期间,明确表示过反对婚前性行为。
7、事发之后,准丈母娘还希望两个年轻人尽快登记结婚,而且同意部分彩礼后续再补,但当时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
通过审判长和甄大妈透露的细节比对,我们可以发现甄大妈所述的,审判长都有表述。
但审判长所透露的,甄大妈疑似有意进行了隐瞒。
站在客观的角度上,大家还是更信任审判长的表述,毕竟他所透露的信息若有造谣是要负责任的。
于是,整件事又来了一次大反转,从此前的“疑似骗婚”等谣传,变成了“还有人共情强奸犯?”
不过,还是有部分网友表示女方有嫌疑闹大是为了彩礼和房子。
如今,男子订婚后被告强奸的细节已经全部曝光,经过审判长的表述,一部分人也在开始理解吴某丽的行为。
总而言之,席某某的下场也正告诫了社会大众,只有办理结婚证的夫妻才会受法律保护,所以不能以夫妻的身份来评价席某某对吴某丽实施的行为。
毕竟,两人是通过当地风俗有了订婚约定,并非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
不知道对于此事,你怎么看呢?
男的强奸,女的诈骗,都进去踩缝纫机,以后就再也不会有彩礼和加名字的说法了,皆大欢喜
既然你反对婚前性行为。那么请问你是处女吗?
在资本的运作下现在的女性都不知道自己的地位有多高
反正习惯自媒体的嘴脸了,开始隐瞒部分真相,然后再来反转,本来平平无奇的案件就可以炒作两次。
这个变态法官和这个女的什么关系,好好查查这个变态法官,欢迎😊大家举报他
一个普通150的男的想制服一个120的女的,还仅仅有一点点於痕,可能吗?男的是武林高手,还是女的是林黛玉
明显的敲诈勒索
这下好了,本来结婚的就少,现在更加不敢结婚了
依现有材料看审判长和被告人家属讲述,明显审判长有隐瞒,为什么报案前要求加名字提前给彩礼,不同意才去报案!这么大个人不同意发生关系的话,需要如何制服强迫才能成功?淤青是否产生在被告家的时段内,是否是强迫时候产生的。女方下楼喊救命为何不是发生关系之前?是否发生关系后先谈了条件,然后才愤怒离开下楼又被拉回
婚内强奸也算强奸,更何况没结婚。这件事主要争议我觉得现在是涉及到彩礼和房产改名,大家觉得女方有骗钱的嫌疑,静待看看有没有后续反转
什么玩意都订婚了,主要还是钱和房没有到位,到位了她妈的还去告谁去!!!!
怎么看?等下一位先生去踩缝纫机。
生气归生气,同情归同情,处在风口浪尖上的案件,不可能判错,就算自己被套路了也没办法,事实已经摆在那
以为订婚了就是夫妻,强奸,谈条件,没谈成,才报警,从描述来看。
根据来自山西大同阳高县大白登镇上的网友陈述,女方这是第三次结婚,而且还在跟前夫在打官司中…[笑着哭]
女方明显是套路,但也没办法。就跟我同事一样,二百约了一个女的,完了人家嫌钱少,跟他多要钱他不给,女的就报警说强奸[笑着哭],男人找女人一定要小心,男人这方便真是弱势群体。
结婚了也不耽误被告强奸
无伤强奸怎么做到的?哈哈哈 ,当时精神上收到了男方胁迫么[得瑟]
如果法官的描述是真实而且全面的话,强奸没跑了。但是没法同情女方
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订婚
一个要和你结婚的女人清醒的单独的搂搂抱抱的进酒店房间是要干什么?
10万块钱退回去没有
敲诈勒索
这样的女人不能碰,碰了倒霉一辈子,女权该死。
挑衅因果的后果很好玩吗?
女方真心不愿意,男的根本不可发生性关系,这里面肯定有啥事!只能说男的遇到对手了
第一女方强烈反对没有证据,除非男方承认。第二女方的伤没窗帘等都不能说明一切,有一种可能是发生关系后女方以此要挟男方而做出的种种行为,男方小伙子可能是觉得家丑不可外扬而强行拉拽的,总之至少是这些行为不足以证明女方强烈反对的意愿。除非证明这些伤是在性行为期间发生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
又是吃着方便面乱写的一段作文,一个真实的都没有
这女的以后谁还敢要?
明显的钱财骗婚讹诈
明显的做局,骗钱的
强奸犯没跑了
强奸可以成立,但敲诈勒索必须同时判刑
建议是双方都判
订婚吗?三年坐牢那种
暴力倾向严重,还没结婚就这样,如果结婚了,女的怎么受?我相信法官的!
这个婚大概是结不成了,我好奇,都判刑了,前面付的十万彩礼退不退
判断事情的真相,不能只看说了什么,人嘴两张皮,说什么是最不可靠的,要看利益。首先女方为了彩礼居然提前支付彩礼并签订协议,第二,如果不同意婚前性行为,晚上为什么跟男的回家?如果真是正经人,不想婚前性行为,晚上肯定是回自己家。第三,女方有要求提前支付彩礼和房本加名,在没有领证之前。第四,还要看这女的之前有没有其他感情或者婚姻纠纷,有没有得利。如果有,那大概率就是设了个局。当然男方肯定也有错,所以不清楚具体原因,没办法判断。吃瓜就好了
情侣之间发生关系再正常不过了,如果去了婚房涉及强奸,那在电梯的时候干嘛不挣扎?有点像东哥那个事,,,,
我只相信男的,别的不好使
结个婚还得签协议,就这种一点信任感都没有的婚姻不要也罢
没事,我结婚的欲望本来只有三成了,又让我下降了两成[笑着哭]。祝你们幸福
这种女人该杀
先签合同,全程录像
这叫打个突袭,趁你病要你命!速战速决,不然这脸往哪儿放啊!
这个案件告诉我们,法律是不赞同婚前性行为的,给广大未婚男性上了一课[笑着哭]
男的是不是阳高杏儿吃多了
你说几百块找一个不香么?非要花几十万彩礼,一不小心太要坐牢。法官大人,你的判决让本来就严峻的生育形式更加的岌岌可危了。
法院干的好,就该判,结婚率生育率继续低下去呗,反正我不急
这显然是有备而来!拿上彩礼和房子就离婚!然后再找下家![抠鼻]
现在不告结了婚也会告强奸
为什么要调解?没问题也要经派出所调解?
现在才知道希哥多明智,最多被说渣,但是没有法律风险[笑着哭]
这个婚本来就有问题,还签协议!
男的想要女的身体,女的想男方财产。女的想要财产又不想付出身体
明显敲诈勒索
一看评论区这些出生就知道都是原报道没看,通报也没看的出生[横脸笑][横脸笑][横脸笑]
领了结婚证也不行啊,不是还有个婚内qj罪呢吗
说白了都是彩礼和房产害的。女的结婚无利可图。也不会千方百计设局去利用婚姻漏洞去诈骗钱财。攀枝花刚发生一起因女方不退彩礼被砍案。这女的就是奔着彩礼和房产去的。这个女的很高明,世间所有的证据都可以设局骗过所有人。。婚姻就是交易。就有人利用这场交易去设局骗财。钻法律漏洞。主要这种事太多了,很多人都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部分狠人就会走向极端。天道不公!
按强奸罪也可以,前面的那些彩礼啥的也得退还吧
审判长也是将错就错,自从案情公开到网上,男方在拘留所呆了5个月了,如果攀男方胜诉,那法院是不是要赔偿。
你们自查一下,如果女朋友告你,你跑不跑得掉[笑着哭]
。。。没记错女方安排的住宿,你又不愿意发生关系,还去一个房间住?故意去恶心男方的?[得瑟][得瑟]
这些细节为什么不在舆论正旺的时候公布出来,而是之后才说。有问题!!!
要彩礼的女人你敢要,请问你她是处女吗?男人们清醒一点,就算pc你不会毁掉一辈子!
真的公正吗?男方家属的言论为什么法院没有表述和核实?男方既拿高额彩礼、婚戒又准备婚房,人家是冲着结婚过日子去的!女方呢?要钱要房冲着财产去的!猴急男遇到心机女等着倒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