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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上路必须戴头盔,你同意吗# 电动车🛵上路必须戴头盔,你同意吗?这个问

#电动车上路必须戴头盔,你同意吗# 电动车🛵上路必须戴头盔,你同意吗?这个问题提出的真是……哎,这还能有什么争议,还能有什么想不开的? 首先说,这人世间,中国🇨🇳,该不该有规矩,该不该有法律和法制。个人服从社会,服从国家,本来就不该强迫。但每个人的认知、道德、格局和境界,都有很大不同。但一个社会,尤其是高速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中国🇨🇳,法律→法制,难道不应该和必须成为每位国民、公民都必须遵守的规矩吗? 任何人,看到他人不自觉、不遵守规定、规章甚至法律,那结果,一定不是你会去赞同吧!可以告诉大家→每个中国🇨🇳人两个根本事实:①在中国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于不遵守《交通管理法》和明确的《交通管理条例》而造成的交通事故数量,每年交通事故总数的一半以上,甚至是60%~80%以上。②因为,自己不遵守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伤害,只能、只能是自己承受,所有爱的人承受。害己害人,害人害己!傻瓜,才会那么做!!! 为什么❓说正式点,叫法律→《交通管理法》等法律意识淡薄;说难听点,就是不信、不立、不守规矩!这样的结果,是什么❓大家都清楚,肯定清楚!但如果,是因为你自己不遵守规定、规矩(哪怕就是约定俗成的乡村民规)直至法律,哪怕就是处罚相对比较“温柔”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交通安全法》。在任何社会,人类社会,任何人,任何中国🇨🇳人,首先肯定不会否认自己是非文明人吧!那好,既然是文明人→文明的中国社会公民,难道可以损人又不利己、损己又去害人吗❓为什么叫“害人”呢❓ 这很容易理解,你冲、抢、不顾红灯,被遵守交规的人和机动车🚗、电动车🛵撞伤,甚至撞死了。撞伤、撞残了,你自己痛苦。尽管在《交通管理法》中明示,相对任何种类的车辆,行人是弱者。这没错,立法宗旨就是为了保护弱者。但是这个“弱者”的前提和认定一定是,你,有正常认知,并遵守规矩和法律。反之,你即使是弱者,却有恃无恐、有规不守、有法不尊(遵)和不守,那你被撞伤→致死、当场被撞死,又该、又能怪谁呢?总不能、终不能把人家遵守规矩、遵守法律的人,去处理、去法办、去碾压吧?人世间,该有、会有、能有这种道理、道义、公理吗? 再往深处说,是不是你违反教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就应该依照《交通处罚法》,就应该和必须接受相关条例的处理甚至法办。你,违反了相关法规、法律,被处理甚至法办,当然是,不但你自己身体伤痛,而且更是精神痛楚。我说的对不对,是不是这个道理→法理和公理。你家里人看到,当然也肯定是很伤心、很悲痛,可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即使,处于弱者、伤者、死者的你,得到了一些法律判决和人道上的一些抚恤,对你,还不说对你的家人,又有多少意义呢?手、脚等断了(切了)→没了,还能长回来→长出来? 每个人,生命不但是你自己的,更是所有爱你和牵挂你的人共同的!请记住,牢牢记住,时刻记住:你,骑的是电动车🛵,是肉包铁;不是汽车,铁包肉;更不是坦克,厚钢包肉!生命,有且只有一次,就是0和1←→1和0;生命,谁也玩不起!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律、法治,人间无意,更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