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 吴青朋 )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对普法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我市2个单位和2名个人光荣上榜。
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湖北盈悦律师事务所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通山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夏育雄、咸宁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李华钰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个人。
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自2019年11月设立以来,以人民调解中心建设为抓手,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新平台,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解决了一大批群众烦心事、揪心事,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利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先后荣获“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湖北省十大法治创新案例”“全省政法改革十大典型案件”“楚治-首届湖北社会治理创新十佳案例”、平安湖北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政法队伍先进单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八五”普法启动以来,通山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夏育雄紧贴社会群众法治需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平安通山、法治通山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22年通山县获评平安湖北建设示范县,夏育雄获评2018—2021年度平安湖北建设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