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依托前期与相关行政机关联合建立的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机制,依法创新适用替代性修复方式,督促两名情节轻微的“偷树者”以补种树木方式,等值补偿了受损森林资源。
今年2月,郑某甲、郑某乙在门头沟区京西林场盗伐树木。经鉴定,涉案树木为侧柏,评估价格共计3000余元。据了解,涉案侧柏俗称“崖柏”,通常生长在陡峭的悬崖上,因为对称优美的树冠,受到众多古玩爱好者的追捧。
办案过程中,门头沟区检察院适用轻微刑事案件速裁联合工作机制,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到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用时不到48小时,并同步支持该区园林绿化局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9月10日,门头沟区检察院审查后,依法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处罚线索,公安机关当日依法对郑某甲、郑某乙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同时,为进一步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该院会同园林绿化局共同督促违法行为人在京西林场补种树木20棵,并现场邀请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京西林场管理处工作人员共同见证,实现对受损森林资源生态价值的等值补偿。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门头沟区检察院所办生态领域案件中,已有10余名违法行为人通过定制安装“树木标识牌”以及“补种树木”、“清运—复绿—养护”综合修复等方式,实现对生态环境资源的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