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马祚波)10月28日,南京发布“稳增长30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其中多项政策涉及楼市,包含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首付款比例调整、深化住房“以旧换新”、推进房票安置,以及支持已出让未建设的存量住宅用地建设改善型住宅等。此外,在推进城市更新、优化积分落户等方面也涉及到楼市政策。
记者注意到,在“落实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首付款比例调整等支持政策”方面,细则提出要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将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15%。
在“深化住房消费‘以旧换新’”上,细则提出要推广“国有资本收旧+社会化房企换新”模式,鼓励参与活动的业主在不结清存量房贷款的条件下,可以过户给收旧主体,业主与商业银行等相关方签订协议,约定转移存量房抵押贷款并增容扩贷至新购商品房,减轻业主资金筹集压力。
针对已经实施的房票安置,细则指出,根据《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房票安置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南京房票政策已满足“允许房票在一定范围内转让”的要求,将重点围绕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大力推广使用房票,并做好现场指导服务。
在盘活存量土地上,细则提出要支持已出让未建设住宅用地,按照改善型住宅规划建设标准,经市、区政府(管委会)认定为规划建设改善型住宅的,在符合详细规划和出让合同约定前提下,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并依法依规办理规划许可变更等相关手续。值得关注的是,如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变更规划条件的,允许对规划条件中一般内容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可向规划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
细则中还提出要加大对“白名单”项目的贷款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持续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协调金融机构对“白名单”项目建立绿色通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完成审批。并坚持以需定购原则,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积极盘活存量房屋。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还注意到,该细则中涉及房地产的部分还包括要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支持盘活已出让未开工土地,将拟定《南京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完成1.75万亩的低效用地再开发。同时,南京还将落实《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工作方案》,推进盘活已出让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等各类存量房地产用地。此外,南京将广泛开展资产资源项目推介,鼓励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支持,摸排存量资产资源项目融资、招商、运营等方面需求,面向社会开展“线上+线下”项目推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房产、无形资产等各类存量资产资源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