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公安:一女子到银行“帮忙取钱”,却被民警请到了派出所

身边24小时 2024-10-30 12:22:36

只需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提取现金,就能轻松赚取“跑腿费”。碰到这种“好差事”,你会心动吗?千万不要轻信,个人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等,属于个人私密信息,不但严禁出租出借,更不能帮助陌生人大额转账取现,当心被不法分子利用,沦为了犯罪分子的“帮凶”。

10月29日上午,一名女子急匆匆来到蒲城县邮储西关支行,要求取出卡里的5万元钱。当柜员询问其取现用途时,女子目光躲闪,回答含糊其词,感觉蹊跷的柜员警惕起来。银行工作人员发现银行卡里的资金是才从外地一账户转入,快进快出非常可疑。当工作人员再询问女子取款用途时,女子突然声称不取了,就要走。银行工作人员立即启动“警银联动”机制,将情况通报给蒲城县公安局桥陵派出所民警。民警火速赶到银行了解情况,确定女子为涉诈可疑人员,并将其带回所里进行调查。

据女子党某供述,前两天在一个微信群里,一个自称国家扶贫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在群里散布信息,声称国家要向群里的人打钱,具体怎么打钱,要先下载一个国家扶贫基金会的APP。信以为真的党某点击了对方发的链接,下载注册了APP,同时在APP的聊天功能里向对方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号。聊天中,对方表示,要向党某的卡里转账5万元钱,并要求党某从银行取出来49600元钱换个地方再给其汇回来,剩下的400元钱留给党某。但令党某没想到,自己还没有取款成功,就在银行被民警截住。

经过民警的教育,党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因违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党某被警方进行了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买卖和租借银行卡、手机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市民应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及银行卡等账号密码,防范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盗用;不要贪图小利而出售、外借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给他人,切勿因小失大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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