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花625元在超市买了5袋大米,结果大米还没拿出超市,售货员却发现大米已经过期,赶紧给女子道歉并退款。但事情并未因此而结束。女子怒火中烧,坚持要求超市赔偿十倍金额,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就在此时,情况急转直下。一名陌生男子手持铁锹,猛然闯入超市,朝着女子和她的丈夫发起袭击,将他们驱赶了出去,场面瞬间混乱。
众人都在窃窃私语,女子愤怒不已,坚决要求超市给出合理的解释。超市方面却态度强硬,称她是“职业打假人”,无情地拒绝了她的要求,并宣称那名施暴者精神失常。究竟真相是什么?超市的态度和男子的突然袭击背后,隐藏着怎样的隐情?
(信源:极目新闻——女子买250斤过期大米索赔反被打?超市:结账时就发现大米过期,但她坚持带走)
冯女士和丈夫,和大多数普通夫妻一样,周末去超市囤点货,是再平常不过的事。
这次,他们看上了超市促销的精制米。平时一袋50斤的大米至少要150元,现在只要125元。精打细算的冯女士想着,反正家里老人孩子都吃饭,趁着便宜多买点,还能省下一笔钱。
于是,夫妻俩一口气就买了5袋大米,总共花了625元。付完款,两人合力把大米搬到超市门口,正准备离开,却被超市服务员叫住了。
“不好意思,这两位顾客,我们发现这些大米过期了,给您造成的不便,我们深感抱歉,可以马上给您换新的。”服务员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提出了个解决办法。按理说,事情到这里,只要冯女士同意更换,也就结束了。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冯女士态度强硬,直接拒绝了服务员的提议。她坚持要超市按照“退一赔十”的承诺,赔偿6250元。
服务员顿时慌了,自己一个月工资才3000多,哪能做得了这个主?她赶紧把情况汇报给了老板。老板赶到现场,一看这情形,心里马上有了数。他认出了冯女士,之前就来超市闹过事,妥妥的“职业打假人”啊!这次估计他们又想用老办法,再讹一笔钱。
老板压着火气,耐着性子跟冯女士解释,说服务员已经发现问题并主动提出更换,超市愿意承担责任,但“退一赔十”的要求实在太过分。
冯女士根本就不听解释,坚持要超市赔钱,双方就这样僵持着。事情越闹越大,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老板心里越发烦躁。他指着冯女士的鼻子,怒斥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来干什么的!
想讹钱?没门!”冯女士也不甘示弱,反驳道:“你们超市卖过期大米,还有理了?我这是正当维权!”两人你一句我一句,气氛越来越紧张。
突然老板的情绪失控了,他转身抄起一把铁锹,朝着冯女士夫妇就冲了过去。“砰”的一声,铁锹重重地砸在了冯女士丈夫的身上,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老板又是一顿乱挥,冯女士上前阻拦,也被打倒在地。
周围的人见状,赶紧上前拉住老板,场面一度混乱不堪。最后在大家的帮助下,冯女士和她的丈夫被送到了医院。“过期大米”事件在网上掀起了一阵热议,网友们讨论得热火朝天。
一部分网友支持冯女士,认为她是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即使她是职业打假人,也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超市卖过期食品,就应该受到惩罚,不能因为她是职业打假人,就否认她的正当维权行为。”
“职业打假人的存在,其实也是在弥补监管部门的不足,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食品安全的提升。”
但也有网友对冯女士的行为表示质疑,认为她是在故意“找茬”,利用法律漏洞谋取利益。“明明服务员已经道歉并提出更换,她却抓住不放,非要索要高额赔偿,这和敲诈有什么区别?”
要是每个人都跟她一样,超市还怎么营业啊?社会秩序还怎么维护?”
那么,这起“过期大米”事件,究竟谁是谁非呢?从法律角度来看,超市售卖过期食品,确实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并获得赔偿。
但是,职业打假人的行为,也一直存在争议。他们利用法律漏洞,专门寻找商家过失,以索取高额赔偿为目的,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
更重要的是,超市老板在这起事件中的暴力行为,可能已经违法了。不管是什么原因,谁都没有权利对别人使用暴力。
粮食还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