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张某因在网上看到偷拍他人隐私的违法视频,心生邪念,网购了摄像头偷偷装在自家出租房内,偷窥情侣租客生活。10月15日上午9点,张某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在北京丰台法院受审。张某在法庭上表示认罪认罚,希望法官对他从轻判决。最终,张某获刑6个月。
15日上午9点多,52岁的张某被法警带上法庭,站在被告人席位前,他还没坐下就开始啜泣,与律师庭前交谈过程中几次扭过身擦拭眼泪、鼻涕。检方诉称,今年6月25日,张某为了寻求刺激,非法进入被害人王女士所在北京市丰台区承租的房间内,在卧室屋顶正对床的位置安装摄像头。同年6月29日,张某再次非法进入该房间调整摄像头,并于7月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民警抓获。案发后,张某家属已经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请被告人控制一下情绪,你当天进去干嘛了?”法官看着张某询问。
“我装摄像头去了。”张某说,自己是王女士的房东。2022年6月,王女士和男友一起住进自己的平房里。而张某因在网上看到了他人上传的关于偷拍个人生活隐私的视频后,出于寻求刺激的心理,想要偷拍王女士与男友的私生活,于是网购了偷拍摄像头,并用自己的备用钥匙偷偷进入房间,把摄像头安装在了王女士二人床铺正上方的天花板上,透过缝隙偷拍。张某称,他所购买的摄像头是可以联网的,平日里他会通过手机查看偷拍的视频。后来他发现角度并不好,于是29日再次进入房间调试摄像头角度。
而张某没想到的是,他自己安装、调试摄像头的行为,同样被摄像头拍摄下来并保存在储存卡中。公诉人当庭宣读了王女士的一段证词。王女士称,一开始,她和男友就发现床正上方的天花板上有一个洞,但没有多在意。直至7月2日,二人回家后发现洞变大了,于是凑近查看,没想到洞里面竟然有一个摄像头,并从其中找到了一张内置储存卡。王女士男友将储存卡插入电脑,在视频中看到,6月25日房东张某安装摄像头、29日对照手机调整摄像头角度等画面,以及包括王女士与男友二人日常生活的隐私内容,当即选择报警。
检方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他刑事责任,鉴于其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丰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为满足个人私欲,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趁人不备安装摄像头偷录他人隐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0月16日,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此后,张某并未提出上诉。
丰台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李阳提示,诚信是租房市场的基石。作为房东,应当尊重每一位租客的合法权益。如果一时起了邪念,趁租客不备,擅自侵入住宅偷录租客隐私,不仅侵犯租客的隐私权,还可能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作为租客,在签约入住时,不妨多留个心眼,仔细检查房屋内是否藏有可疑设备。一旦发现房东或其他人员有侵犯自己隐私的行为,应立即报警通过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青年报记者王浩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