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记者从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管委会获悉: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区域容错纠错实施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容错条件、容错情形、负面清单、容错程序、容错处理、纠错机制、结果运用等具体内容,容错纠错更精准,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积极担当作为、探索试验和改革创新,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管委会自贸政策研究处处长李德新说。
《办法》适用对象更广泛。适用于全市涉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区西安区域履行自贸试验区管理服务职责的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办法》更具操作性。以支持干事创业、鼓励改革创新为导向,聚焦自由贸易试验区落实试点任务、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等重点工作,细化了负面清单、容错程序、纠错机制和结果运用等重要环节,为敢于创新、敢于改革、敢于作为的干部提供了规范指引。
《办法》营造鼓励创新氛围。鼓励树立保护改革者、支持担当者的鲜明导向。责任追究机关在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和调查过程中,认为符合容错情形和条件的应当主动启动容错程序;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在受到责任追究时,认为符合容错情形和条件,责任追究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认为符合容错情形和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容错程序。(记者肖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