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天眼问政”栏目发布报道([天眼调查]贵阳多位家长反映早教机构退费难,充值上万元打了水漂……),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那么,面临退费难,甚至机构倒闭跑路的家长其退费诉求是否有法可依?又应该怎么依法维权呢?记者咨询到“天眼问政”律师团成员、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郑彬,从法律角度分析相关情况,给出专业建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这为家长要求早教机构退费提供了法律依据。”郑彬说。
他解释道,早教机构为退费设置门槛的合约约定,在实践中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可能。例如,一些早教机构规定不能退课,只能转卖,或者退课需要支付高昂的违约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之规定,合同格式条款不得含有免除经营者有关责任、加重消费者有关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内容。如果早教机构的退费门槛违反了这些规定,就可能被认定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郑彬
所以家长在遇到早教机构退费问题时,可以首先尝试与早教机构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家长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通过相关部门对早教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促使早教机构遵守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如果协商和向相关部门反映都无法解决问题,家长则应及时考虑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国家审判、执行的强制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家长们选聘、签约及后续沟通中还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如合同、收据、聊天记录等材料,以便在后期作为维权的依据。
郑彬表示,如果早教机构在明知自己无法经营的情况下,仍在宣传招生,预收家长课时费用,闭店停业后不能退费,这种情况涉嫌合同诈骗罪。在这种情况下,家长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介入调查。
“最后,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服务时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中的所有条款,特别是那些涉及退款、续费及有效期的条款,在付款前确保了解所有的消费权利及义务。保留所有交易记录和通信记录,作为日后可能需要的证据。如果遇到不公平条款或者商家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寻求法律援助。”郑彬说。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王颖高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