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一女子骑电瓶车摔倒,男司机下车好心搀扶,却不料女子反咬一口,男子拿出行车记录仪自证清白。交警说,无责也要赔付,男子只好赔了女子1000元。女子家属还说,不是男子撞的,为什么要去扶?(案例来源:湖南都市频道)
某天下了很大的雨,男司机傅先生开着车右转直行,远远的看见了右转通道有一名女子。雨势滂沱,视线不好,傅先生下意识地减速,担心雨天路滑会给行人带来危险。女子骑电瓶车时突然侧滑,摔倒在路上。傅先生见状,赶紧停车,下车去扶她。按说,这应该是个温暖的举动,毕竟谁也不想看到别人在雨中受困。
可事情并没有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发展。女子受了点轻伤,却一口咬定是傅先生的车把她撞倒的。傅先生当时就愣住了,他没想到自己的好心竟然会被这样误解。好在,他的车里装有行车记录仪,画面清清楚楚,没有接触,没有碰撞,一切都说明了真相。他拿出记录仪给女子看,希望能证明自己的清白。
但有时候,现实比电视剧更戏剧化。交警到场后,虽然看了行车记录仪,但还是告诉傅先生,即使他没有责任,按照规定,他还是需要赔付一定的医疗费用。这种规定,虽然初衷是为了保护弱者,但有时候却让好心人寒了心。傅先生无奈,只好赔了女子1000元。
事情还没完,女子的家属得知后,更是质问傅先生:“如果不是你撞的,那你为什么要去扶?”这问题问得傅先生哑口无言,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只是想帮助一个摔倒的人,难道这也有错吗?
这个事件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讨论。有人说,这社会怎么了,做了好事还要赔钱?还有人说,这样下去,谁还敢去帮助别人?是啊,我们常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但在现实面前,这句话似乎变得苍白无力。
让我们一起想想,如果是你遇到了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做?是停车扶人,还是直接开车走人?或者,你会采取其他方式,比如打电话报警或者叫救护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每个选择都有其理由。
通过这个事件,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我们的社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道德规范?我们的法律和规定,是不是也应该更加人性化,更加合理,而不是让好心人寒心,让需要帮助的人无助?
亲爱的读者们,你们怎么看待这种情况呢?是否觉得我们的社会温暖渐失,还是认为这只是个别事件,不足以证明整个社会的冷暖?又或许,你们有其他的思考和看法?无论如何,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如果是真实这交警就是失职
是吗,我就在湘潭怎么没听说过,你们这些自媒体就使劲编
这个交警怕是和那个女的是亲戚吧,这样坑人
这是为流量造谣胡扯八道
16亿到账了,开始行动了?不过找点有用的焦点,这一届汉奸水平太低!!
湖南的交警有这么不懂法吗?还是你在故事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