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做切眼袋手术致女子左眼失明,“黑医美”被刑拘

身边24小时 2024-11-03 10:04:24

据平安松山消息,近日,内蒙古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破获一起非法行医案,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

此前,吴女士经朋友介绍结识了从事医美工作的王某,王某自称有着多年的整容经验,能帮吴女士切除眼袋,让其变得更美,而且收费不高,安全可靠。怀着对王某的充分信任,吴女士在支付了1500元的费用后,就让王某对其实施了眼袋切除手术,而手术地点,居然不在正规医疗场所的手术室,反而就在一个毫不起眼的超市内。

手术结束后,吴女士当时就感到了不适,左眼充血肿胀,视线也变得模糊不清。吴女士向王某询问,得到的回答却是:“没啥事,有点发炎,正常现象,回去吃点消炎药或者输液打针消消炎就行。”然而,吃药打针输液都没见效,吴女士的左眼肿胀愈发严重,疼痛更是难以忍受,视线也越发模糊,直到这时,吴女士才意识到事情不像王某说的那么简单,于是,赶忙前往医院进行医治。

经正规医院全面检查,结果令人痛心,吴女士的左眼近乎失明,且因就医过晚,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已无法再恢复如初。后经专业机构鉴定,吴女士左眼的损伤已达到目盲五级、重伤二级的严重程度。

接报案后,松山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并将王某抓获归案。经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未取得任何医生资质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不顾吴女士的生命健康安全和手术所需的专业医疗条件与保障,对其开展眼袋切除的医疗操作,导致吴女士左眼严重损伤,已涉嫌非法行医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松山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也已进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等待王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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