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评论员项向荣
近日国家林草局回应“野猪致害事件”,称2023年6月起,野猪已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调出,猎捕不需再办理《狩猎证》,这一表态是个积极信号。
在野生动物危害严重地区,通过猎捕减少野猪等非保护野生动物,虽是无奈之举,但却是缓解和降低人与野生动物冲突最直接、有效的措施,原则是不能过度猎捕,毕竟野猪拥有特定的生态角色和生态意义。不能用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不允许采取的那些狩猎方式来进行狩猎,例如下毒、用猎套等,在这些方面要依法依规。
但要看到的是,随着近些年来野猪的数量快速增长,栖息地范围逐步扩展,已频繁入侵到人类活动区域,一些地方野猪致害的问题逐步增多。据媒体报道,我国目前有26个省份857个县区存在野猪致害的情况。比如前几天南京一列高铁与野猪相撞,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发生。至于野猪在南京玄武湖景区游泳,横渡杭州西湖闯入小区惊吓居民,已是司空常见。
应当看到,野猪泛滥已经引起各方的重视,各地都在想办法,不仅15个部委联合发文做防控野猪危害方案,各省份在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新防控措施。例如,江西省研发了野猪电子限制器设备和远程监测管理系统,福建省将野猪防护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并推广物理隔离措施,如干壕沟、金属围网等。但是似乎并没有遏制住野猪的频繁“造访”,这是什么原因?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猪防控专家组成员、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种群调控委员会主任王洪杰在接受采访时指出,野猪数量仍在增加的原因包括缺少天敌和自身繁殖能力强。此外,种群调控手段落后,多数地方依赖笼捕或网捕,效率较低;缺乏稳定资金支持;种群调控机构或猎捕队也不适应当前需求。有报道指出,使用猎犬与无人机的猎捕队支出远高于能获得的补偿奖励,地方财政支持不足是野猪防控难以持续的重要原因。这位专家也指出,野猪不能食用,降低了群众猎捕的积极性,认为解决猎捕野猪的利用问题至关重要,因此建议修改现行法律,允许将检疫合格的猎捕野猪用于出售或食用,以获取经济收益来弥补防控和调控的资金不足,这符合向森林要食物、要蛋白的理念。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规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对于捕获野猪将其资源化的提议,可不可行还需要探讨,也有网友提出了更多的建议,能不能将野猪加工成狗粮等动物饲料,或者给狮狼虎豹当食物,既训练它们的野性,也减少动物园的开支成本,而且野猪皮经过处理也是一味中药。
资源化利用或许是有效遏制野猪泛滥的手段,可以广泛提高地方捕猎动力,前提是获得法律的支持。但是相关的建议可以抛砖引玉,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探讨,引出高效率、低成本的防控野猪泛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