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因病长年卧床不起,母亲远走他乡,未成年人小红自小便遭遇家庭变故,困境中的她,受教育权等该如何保障?肇庆市广宁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发现了这个问题,依法帮助小红一家落实了低保,助其渡过难关。
广宁县是全国有名的“竹子之乡”,在广宁法院干警的眼中,这里的孩子如同春笋一般,需要在悉心呵护之下茁壮成长。近年来,广宁法院致力于打造“法护笋芽”司法品牌,建立家事专门法庭,积极用好司法建议,探索出一条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路径。
打造多元普法特色品牌
“好喜欢这样的课堂!陈老师,您以后能不能常来给我们上课呀?”新学期“法治第一课”结束后,古水中学的学生把“笋芽”青年普法志愿团成员、广宁法院法官助理陈家敏团团围住,一边询问自己关心的法律问题,一边表达着对法治课堂的喜爱。
在离开校园之前,陈家敏还收到了学生们的随笔画,上面写着:“陈老师讲的小案例好精彩!以后我也想成为您这样匡扶正义的人。”
近年来,广宁法院坚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组建“笋芽志愿普法团”,构建“笋芽育竹林”多元普法新模式,着力打造“法护笋芽”司法品牌。针对部分家长与孩子沟通方面存在认知的误区,广宁法院在开学前召开“笋芽家长会”,组织开展家庭教育,为家长讲授有效沟通技巧;为了让学生增强法治意识,积极举办法院开放日,把普法课搬到法院圆桌审判庭,让学生们在开放、互动的教学环境中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截至目前,广宁法院已开展“笋芽家长会”、法院开放日、“法治笋芽”主题优秀绘画评选等特色法治宣传活动60多场,受教育学生2万余人。
案后追踪孩子成长状况
“妈妈,我真的可以跟你一起回家了吗?”在广宁法院新楼法庭,7岁的妮妮问妈妈。妮妮的母亲秦某与父亲李某协议离婚后,将子女交给男方抚养。2024年年初,秦某探视孩子时发现大女儿妮妮成绩下滑,不爱和身边的人交流。于是秦某便萌生了变更抚养关系的念头,当她征求李某的意见时却遭到反对。
双方为此闹到法庭。当时的办案法官陈德善耐心释法明理,分析了对孩子最有利的教育方式,最终说服李某同意变更妮妮的抚养关系。
案件办结后法院还能为孩子做些什么呢?法官在交流中发现,由于父母离异且长期缺乏足够关怀,妮妮在情感、自我认知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于是便联系了广宁县妇联对妮妮进行深入的心理辅导。
在新楼法庭的一个小房间里,小朋友们绘制的“法护笋芽守护成长”主题彩绘作品贴满了墙面,妮妮和县妇联工作人员有说有笑地交谈着,眉宇间又恢复了往日灿烂的笑容。
“以往大家对法院都有一种刻板印象,认为法庭总是冰冷严肃的,其实不然。”广宁法院院长佘艺举例说,像这样的小房间,既可用于未成年人案件调解、心理疏导,也能为一些家庭探视权的行使提供便利。
为确保妮妮后续健康成长能够顺利,广宁法院发出肇庆市法院系统第一份《法护笋芽呵护成长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在送达现场,法官向妮妮父母逐条解释“提示卡”的内容,并要求严格落实,表示之后还会回访。
近年来,广宁法院坚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利益为出发点,探索“遵循原则+案后回访”的方式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县妇联合作出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细则》,设立全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对外发出29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为50余名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发出500余张“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卡”,让未保工作落到实处,有效帮助未成年人走好人生路。
司法建议推动类案治理
“建议加强摸底排查,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库及相关信息台账,每年定期更新数据并与公安户籍数据进行比对核实。”
“建议民政部门对屡教不改导致未成年人因缺失监护面临危险的,可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
广宁法院积极发挥司法建议的善治功能,以“一纸建议”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依法审理离婚纠纷、抚养权等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过程中,广宁法院发现留守儿童的占比偏高,不少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甚至面临侵害。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办结一桩案子相对容易,预防类案不再发生却是难题。广宁法院从外出务工人员多、农村留守儿童多这个基本县情出发,就如何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向县民政局提出了司法建议。
问题找准了,解决问题也要一针见血。广宁县民政局在收到司法建议后迅速组织分析研判并答复法院,表示将从落实救助政策、加快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加强镇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等四个方面发力,切实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
广东省人大代表冯惠容表示,司法建议虽不是万能药方,但胜在可以通过小切口推动相关部门在源头上避免或减少矛盾纠纷,抓前端、治未病,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