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4日电业绩预计补充披露不及时,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微科技或公司)及公司董秘马君被警示。
宏微科技4日盘后公告,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9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2023年12月6日,公司在《2023年12月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自愿披露“今年全年经营稳定,目前根据在手订单来判断,预计明年将继续保持不低于50%的高速增长”。
但是,公司在2024年上半年出现业绩大幅下滑,经营情况已发生明显变化,且2024年9月6日,公司完成2024年全年业绩目标调整,公司直至2024年10月8日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表(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23日)》对公司《2023年12月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关于2024年业绩预计情况进行补充披露,补充披露不及时,未能保持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持续性。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前述事项中,公司董事会秘书马君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宏微科技、马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宏微科技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IGBT、FRED为主的功率半导体芯片、单管、模块和电源模组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功率半导体器件的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有IGBT、FRED、MOSFET、整流桥、晶闸管、SiC模块等。
业绩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0亿元,同比下滑13.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4.09万元,同比下降95.28%。对于净利润大降,公司表示,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订单减少所致。
二级市场上,宏微科技4日收涨1.93%报18元,公司最新市值38.32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