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修房子也要审批?福建,沈家三兄弟和父母住在80年代修建的老房子里,冬暖夏凉,倒也没有什么大问题,只是近年来,老房子成了危房,轻轻一碰,墙上的土就掉下来了。为此,沈家三兄弟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审批翻建,不曾想,因房屋被划入城镇开发边界,多次申请均遭到驳回!网友:“第一次听说看到旧房子不让翻建的!” (来源:第一帮帮团) 沈家三兄弟想不明白,房子都已经坏成这样子了,为什么还不准他们翻建,万一住这老房子出了什么事情,谁来承担责任? 沈家三兄弟是莆田某村的村民,他们父母在80年代的时候,修建了160多平方米的老宅,当时在村里也算排得上号,红砖青瓦,古色古香。 但岁月无情,房子逐渐变得破败。每当台风过境或大雨滂沱,沈家三兄弟都要提心吊胆,生怕房子承受不住风雨的侵袭。 特别墙上的土轻轻一碰就掉落,让沈家三兄弟深感不安。 为此,沈家三兄弟去找过当地的村委和管事的,想翻建一下房屋,在他们看来,这种事情五千年来,都没有不允许的。 但人家给出的回答是,不能翻建,因为不符合规定啥的。 沈家三兄弟不懂,再三追问,工作人员才解释说,他家申请的390平农村自建房面积,涉及占用耕地,其中有332平被划定为城镇开发边界;建设范围不符合规划,违法用地图斑未整改,不符合审批要求。 沈家人表示,涉及耕地的部分可能是房屋一侧的空地,如今堆积了些杂物,随时可以整改,但涉及“城镇开发边界”是怎么回事? 最后,因为上述原因,导致沈家三兄弟住的老房子一直没有办法翻建,只能凑合继续住在这里,不得已才找到网络的媒体帮他们曝光。 1、城镇开发边界是怎么一回事? 《民法典》第249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250条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这两条规定可以简单地理解成,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 城镇开发边界是指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城镇开发边界的开发利用,受到严格限制,一般就只能以国有的形式集中开发建设。 也就是说,城镇开发边界只能让开发商修房子,不能村民自建了。 2、沈家三兄弟申请的是390平的农村自建房面积,而不是对老房子进行修缮。 家里老房子只是修缮,是不用进行审批的,但是不能随便推倒重建的,拆了重建需要审批。而且一旦拆了,就会因规划等因素,很难获得批准。 《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说得非常清楚,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老房子一旦推倒了,就属于重建的范畴,就需要规划许可证和建设许可证。 3、城镇开发边界不能批准沈家三兄弟重建房屋,但应该在村里的其他地方,给沈家三兄弟划分宅基地修房。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因为每个省市的情况不一样,风俗习惯也不一样,所以每个省市的宅基地的面积限制有所不同。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村民每户建住宅用地面积限额为八十平方米至一百二十平方米,但三口以下的每户不得超过八十平方米,六口以上的每户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平方米。
利用荒坡地、村内空闲地建房或者对原旧住宅进行翻建的,可以适当增加面积,但增加的面积每户不得超过三十平方米。 沈家三兄弟为三户人,他们申请390平农村自建房面积,已经超过了360平最高面积的限制,不过他们是对原旧住宅进行翻建,可以适当增加面积,只是增加的面积每户不得超过三十平方米。 这样来看,沈家三兄弟申请390平农村自建房面积,虽然已经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最高面积限制,但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