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子张某在广西崇左扶绥县渠黎镇白龙洞潜水溺亡的事件持续引发关注。11月4日,张某的弟弟贾先生向南都记者表示,姐姐的遗体仍在崇左市殡仪馆存放,“我们在渠黎镇政府,希望解决了这个事情再带姐姐回河南安葬”。扶绥县公安局出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经审查认为,张某死亡案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
公开资料显示,白龙洞又称渠魔洞,它藏身山间,是当地村民饮用水源。“目前溶洞被保护得很好,不对外开放,一般人是禁止进入洞中的。”
贾先生发来的聊天记录显示,10月29日,张某向一男子预约第二天去白龙洞的潜水行程。张某说,“不瞒你说,我第一去户外,之前都是泳池”,对方男子表示“不要紧,第一次会有点害怕的”,并问张某是否有“浮力棒”,张某回复称“这玩意儿没有要紧不”,对方男子说“到时候用一下她们的吧”。此外,男子主动向张某提出可以“免费借美人鱼鱼尾”,并称“明天大相机拍照不要钱,试拍”。
男子表示,“白龙洞要150元门票费”,10月30日11时许,张某向其转账150元。之后张某在白龙洞发生意外,潜水溺亡。次日,聊天记录显示,收款方24小时内未接收转账。
参与救援的人员告诉南都记者,“我和另一个教练救了半个小时,一直等到120救护车过来”,“但已错过最佳救援时间”。
据贾先生描述,张某今年41岁,来自河南南阳方城县,之前在南宁从事医美工作,是一名单亲母亲,小孩今年七八岁。“小朋友现在天天都在找妈妈”。
扶绥县公安局出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经审查认为,张某死亡案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贾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家属正在尝试和渠黎镇人民政府沟通,希望追责潜水项目相关方。目前张某的遗体仍在崇左市殡仪馆存放,“希望解决了这个事情再带姐姐回河南安葬”。
南都记者就此事联系扶绥县公安局及渠黎镇人民政府、派出所等单位,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采写:南都记者周敏萱实习生汪明月
政府应该追责死者污染饮用水源,赔
必须赔偿污染水源费用
张某在此溺亡,属私自行为,污染了饮水源应追究其法律责任,现张某已亡,故本案终结。
这都有人洗,明明是有人组织的,组织方要负责的
此地发生这件事,饮用水是无法再用了,人地是禁止入去游泳的,不是开放型的,也有告示,无法追责
作为饮水源地,死者不顾警示,随意进入游泳发生意外,和当地政府有何关系?死者全责!
我不明白这件事与镇政府有啥关系,你觉得有疑问起诉项目组织者,赖在人家镇政府干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