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华电纪检监察组在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的同时,因人施策、暖心纾困,推进回访教育工作,以“四个结合”深化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在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上下功夫,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组织开展回访教育,说明组织没有忘记我,而是继续帮助我。感谢组织的关心,我一定放下包袱,更加努力工作。”近期,中国华电纪检监察组在黔源电力开展回访教育时,一名受到党纪处分的干部发出这样的感慨。
中国华电纪检监察组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坚持回访教育与人员处分执行结合、与回访单位结合、与干部考核考察结合、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推进回访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与人员处分执行结合,严格处分执行与监督
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制定回访教育方案,注重细化处分执行检查力度,对各单位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量身定制个人回访方案。结合受处分人员所在的岗位、个人履历、性格特点,熟悉被回访人违纪案件的案情及与案件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受处分人员违纪事由、任职身份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回访教育方案,明确回访主要任务、回访方式、回访的实施步骤及谈话提纲等,建立回访工作档案。对回访对象所在党组织主要领导、教育帮扶人开展谈话,并下沉至所在党支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和现实表现。与受处分人员“面对面”开诚布公、坦诚交流,采取“疏导式”“提醒式”“鼓励式”谈话,听取其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做到纪法情理深度融合。全面掌握处分执行情况。注重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建、纪检、人资等部门负责人了解处分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处分决定宣布、送达、报告情况的及时性和相关待遇调整等处分执行的全面性,压实“责任田”,划好“标准线”。了解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是否执行到位,以及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相关材料归入个人档案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严格督促处分执行落实到位,坚决杜绝执行不力的情况。
与回访单位结合,深化以案促改成果运用
回访教育受处分人员的同时,有意识加强对案发单位的回访,了解以案促改情况,深化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因地制宜回访单位以案促改情况。回访现场根据案件发生原因,与相关单位领导及党员职工代表进行谈话,了解单位人员对此问题的看法和认识,了解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综合评估党纪政务处分后相关单位以案促改情况,实现对案发单位的再回访和再教育。综合研判深化回访教育成果。充分利用回访成果,推动有关党组织、单位加强对受处分人员后期教育管理。及时总结案发单位以案促改的经验做法和对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协同各监督检查室、纪检机构,举一反三,实现信息共通、成果共用,破解日常监督难题,为做好监督工作提供新的方法和路径,不断提高监督质效。
与干部考核考察结合,关心干部成长
将回访教育情况作为干部考察使用重要参考,帮助唤回初心使命、激励干事创业热情。客观分析评价回访对象整改情况。树立“改了就是好同志”的鲜明导向,及时将回访对象表现情况反馈相关单位、部门。对认错态度好、改错行动坚决、工作实绩突出的同志,向有关单位党委及时反馈,提醒相关党组织及时将影响期满后的受处分党员纳入正常的干部选拔任用范围。对积极改正错误、表现优秀、工作突出、受到单位肯定的干部,在影响期结束后有关单位可向组织推荐重新提拔使用,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信心。净化政治生态鼓励担当作为。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把回访教育同激励担当作为各项措施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回访教育,打好“组合拳”,积极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氛围。
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保障党员干部权利
回访教育是做人的工作,既要注重教育警示,又要给予关怀激励。充分保障党员干部诉求。突出切实帮助、排忧解难的宗旨,认真听取受处分党员干部合理诉求,解决工作生活中实际困难,保障受处分人员合理待遇。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要平等对待、真诚帮助,在细微之处体现组织关爱,如在谈话地点的选择、谈话时间的确定等方面,充分考虑尊重回访对象感受。把组织关怀送达到回访对象心头。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加强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政策解释,传递组织关爱,促其卸下思想包袱、真心改错、积极作为。对于受到处分后思想转变仍有困难、对处分接受程度不足的,突出引导转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回访对象深刻感悟组织的良苦用心,从而转化思想、转变态度,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徐敬玮、张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