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女子骑瓶车去上班,路上遇同事,同事要坐她的车一起去,她同意了。到了公司,同事突然晕倒在地,女子赶紧拨打了120,可同事还是没抢救过来。同事的家属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0万元。法院认为同事的死亡由自身疾病引起的,与嫂子的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驳回了同事家属的诉讼请求。这件事,我们自然是支持法院的判决。试想想,这女子与同事,平时关系应该是比较好的,所以,同事提出坐她的车,她才同意的。没想到同事暴病身亡,这自然跟女子无关,不能怪罪到女子头上。在这里,我们要说的是同事家属,他们为了钱,不顾女子是好心让他们的家人坐车的,也不顾这事与女子无关,却强行要女子赔偿,竟然还告上了法院。这真的让人寒心啊!这件事,让我不由得想到网上报道的,一位老人倒地,路过的人没去扶,他的儿子竟然要告路人,让路人赔钱这事。他不责怪自己对父亲没尽到孝,反而还想向路人索要钱,真是钻钱眼儿里去了。一个人,只要把钱看得最重要,什么情啊义啊都抛诸脑后了。也让社会变得冷漠。法院的判决,真是大快人心,而且也让社会充满了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