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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落入“捡漏”陷阱,一名房地产中介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刑 买家拿着多年的积蓄,满心

7人落入“捡漏”陷阱,一名房地产中介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刑 买家拿着多年的积蓄,满心欢喜地以为“捡漏”买了低价房,却没想到不仅房子没拿到,买房的钱也被骗了。这些低价房背后有什么诀窍? 日前,将法拍房虚构为低价房出售的骗局被揭露,骗子陈某落入法网。 怀疑窦重重的房子 2021年1月,江苏省江阴市民张先生计划通过房地产经纪人陈某的介绍购买房地产。陈某表示,该房屋为“工抵房”,即房地产开发商用于向施工单位等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房屋价格略低于同一商品房。 陈告诉张先生,他买了房子后,还没有办理房屋转让手续。”如果你想买,让原业主直接转让给你,你把钱转给我。”张先生立即同意,并与陈签订了房屋销售合同,约定房屋价格为144万元,其中首付79万元,抵押贷款65万元。 截至2021年3月,张先生陆续支付首付79万元。剩余贷款应由卖方和买方共同处理,但陈主动提出帮助张先生办理贷款,理由是他从事房地产经纪人多年,熟悉贷款流程。同年4月,两人签署了补充协议,同意如果贷款失败,陈需要全额返还首付款和5万元的赔偿。但直到当年10月,贷款才成功办理。面对张先生的多次询问,陈某以“领导太忙”为由逃避。 2021年11月,张先生决定退房。陈某很高兴地支付了5万元的赔偿费,但他没有退还首付。面对张先生的几次追讨,陈某拿出一份法律拍卖公告,称这所房子现在是法律拍卖行。 “陈说房子的性质变了。如果我不买,让我起诉她还钱。如果我买了,我会继续为我办理购房手续。最后,如果交易价格高于144万元,差价由陈某补偿。如果交易价格低于144万元,差价归陈某所有。"由于陈某表示贷款申请已通过即将贷款,章先生便决定不再纠结于房屋的性质,继续让陈某办理购房手续。2022年1月,陈某退还张先生20万元作为拍卖保证金,并将其转入拍卖公司账户,报名参加拍卖。 转让前,张先生特意到拍卖公司了解房地产情况。工作人员听到张先生提到陈某的姓名后,立即表示,多名投标人与陈某发生纠纷,提醒张先生谨防诈骗。考虑到陈某的拖延和借口,张先生决定退出拍卖,陈某也同意终止合作。但是面对章先生多次催促退款,陈某陆续只退了3万元。考虑到陈先生之前已经支付的所谓5万元赔偿费和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79万元的首付只追回了28万元,追回了51万元的实际损失。张先生于2022年7月选择报警。 负债累累的中介 原来,从2016年到2019年12月,陈因生意失败,欠下了300多万元的外债和利息。为了偿还债务,陈有了在签订、履行房屋销售、委托购房服务等合同过程中骗取购房者钱财的想法。 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陈某在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时,从报纸、网络等渠道了解到曾流拍的法拍房信息及拍卖交易程序,将法拍房虚构为“工抵房” 被害人被低价信息吸引后,陈某欺骗被害人信任,诱使被害人支付定金、首付、意向金、税金等款项,理由是“房子已经自己买了,但没有转让”和“有权处理他人二手房”。这笔钱被陈某用来偿还更早的债务。 此后,如果陈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投标保证金,陈将告知受害人房屋的真相,并引导受害人参与投标。但大多数时候,在法拍公告发布之前,陈某已经耗尽了被害人在偿还各种债务时的预付款。当被害人反复询问购房进度时,陈告诉被害人该房屋是合法拍卖的真相,并编造各种借口让被害人主动终止合同,以隐藏其欺诈的主观意图。 疏而不漏的法网 经调查,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陈某通过虚构房地产性质,谎称自己有权低价出售“工抵房”,骗取定金、首付、意向金、税金等387万余元,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2023年11月,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法院认为陈某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产,数额特别大,涉嫌合同诈骗。 今年5月,江阴检察院以涉嫌合同欺诈罪起诉陈。最近,法院以合同欺诈罪判处陈有期徒刑10年9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