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韩宋辉)个人养老金制度将在全国推开。“当前,我们的工作重心在于,将个人养老金试点项目逐步推向全国,以构建起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三支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年金处处长陈娟娟近日透露。
个人养老金制度自2022年11月启动试点至今已有近两年时间。专家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前期试点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该制度在全国推开之际,应全面优化税收优惠等配套制度,以提高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吸引力,真正发挥出扩大国民养老金储备的作用。
陈娟娟表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不断深化研究,包括探索税优政策的优化路径,拓宽个人养老金的投资渠道,引入市场化投资顾问服务等,以期更好满足广大民众的实际需求。
试点探索中面临一些挑战待解
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截至目前,个人养老金产品已达810只,其中养老保险产品119只、养老基金产品200只、养老理财产品26只、养老储蓄产品465只。此外,已有6000多万人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
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处于试点探索阶段,试点中体现出一些特征。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金分会副会长、泰康养老保险副总裁田军表示,具体包括三个方面:开户人数多,投资缴存少;产品虽然多,同质化程度高;产品种类丰富,但给消费者带来风险控制难题。
结合杭州市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情况,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处长沈明海表示,确实存在开户人数、缴费人数覆盖不够广,个人养老金账户质量普遍偏低,税收优惠政策有待完善等现实挑战。
剖析这些现状背后的原因,工商银行养老金融部总经理韩强分析道,一来宣传力度不足,部分人群对个人养老金仍缺乏了解;二来产品同质化使得产品吸引力不足;三来制度设计还不完善,例如第二、三支柱间的税优政策尚未打通。
完善个人养老金制度
在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发展面临多种挑战的背景下,专家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扩大国民养老金规模最重要的制度性安排,应当在全国推开之际进行制度完善。
针对现行政策完善,沈明海表示,应进一步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缴费机制和待遇领取条件等,以提升制度吸引力,增强人们参与制度的积极性。
在新增政策方面,促进个人养老金规模扩大的一揽子政策备受期待。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一是应推动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融合发展,打通二、三支柱资金流动渠道;二是鼓励已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为职工同步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并允许企业为职工提供一定比例的个人养老金配比缴费。
此外,个人养老金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也需进一步完善。沈明海表示,应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统一个人养老金业务办理流程和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公共服务平台,增强个人养老金业务便利度和可及性。
金融机构应针对个人养老金产品需求特征,创新开发针对性产品。沈明海认为,金融机构应创新开发更具收益优势和安全优势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并降低人们的个人养老金投资成本。
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个人养老金制度只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中第三支柱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全面提升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还需继续推动第一、二支柱发展,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毛鹏岳坦言,当前经济形势下,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面临多个困境和挑战,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的难度越来越大;新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意愿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定位面临问题;养老保险资金可持续性面临挑战等。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表示,我国迫切需要一个成熟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全体人民提供清晰、稳定的基本养老金安全预期,一个能够满足超越基本养老金之上的多层次养老金需求的市场化养老金体系。
在郑功成看来,基本养老保险必须是符合公平正义取向、遵循共建共享原则的公共产品,市场化养老金体系应当是符合个体利益最大化、遵循平等交易、自愿成交原则的私人产品,应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做到“社归社,商归商”。
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的覆盖面也需要扩大。一位基金公司总经理表示,为扩大企业年金覆盖率,一方面要提高企业建立年金计划的动力,另一方面要提高职工参加年金计划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