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部”11月6日消息,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有针对性地策反发展我重要涉密单位人员,实施窃密活动,非法搜集窃取我国家秘密。张某曾是某国家机关的核心涉密人员,工作中接触掌握大量国家秘密。
离职后,张某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拉拢策反的重要目标,几经周旋下,性格软弱、难以抵挡金钱诱惑的张某沦为了被对方控制利用的“提线木偶”。
秘密失守,深渊初现
“回想当初,泄密的种子是我亲手栽下的。”面对国家安全机关的审查,张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在某国家机关任职期间,张某作为核心涉密人员,虽多次接受保密教育,却对单位里“烦琐”的保密规定不以为意,在交换文件数据的过程中经常将单位的涉密U盘与个人U盘混用,在个人U盘中留存了大量的涉密文件资料。从原单位离职后,张某未及时向单位报告上述情况。殊不知,对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的漠视为张某埋下了泄密的种子。当张某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处得知自己非法持有的国家秘密“价值连城”时,其内心对金钱的渴望成为浇灌这粒种子的祸水。从越过红线到突破底线,从违反纪律到违法犯罪,张某在对方持续的金钱攻势和情感拉拢中,深陷犯罪的泥潭无法自拔。
利益诱惑,罪恶镣铐
“陷阱无处不在”,张某如是总结自己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接触经历。
在得知张某手中的U盘存有大量涉密文件资料后,境外间谍人员李某某主动邀请张某前往境外当面进行交易。“当时我还没有过脱密期,对于出境我起初还是有顾虑的。”但面对对方“安排旅游”“体验异国风情”等名义的情感拉拢,张某逐渐卸下了防备,在未向原单位审批报备的情况下,便私自出境前往A国与对方见面。
见面后,对方态度大变,不仅直接扣下了张某携带的U盘和所有个人物品,还以“终身监禁”“引渡”等威胁恐吓张某,并限制了张某的人身自由,迫使其签下“合作协议”。此时的张某早已掉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精心为其设计的陷阱,按对方要求履行了“合作”手续。在接受了对方的培训后,张某彻底沦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控制利用的窃密黑手。
虚情假意,双双沦陷
“单位的保密规定我一直挂在嘴上,却没有记在心里。”张某原来的同事朱某在接受审查时坦白。
朱某是张某在原单位任职时要好的同事。张某离职后,两人仍经常聚会,无话不谈。朱某不知道的是,张某频频与其接触,实际上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指使安排。“突然感觉张某健谈了很多,总是送给我一些精美的礼品,感觉他生活得不错。”面对张某有意无意刺探,朱某没有过多防备便将自己掌握的国家秘密和盘托出,甚至将参加涉密会议后私自留存的材料也提供给了张某。“脑袋里的秘密,连帽子也不能知晓”这句警示标语一直挂在朱某的办公室内,可面对朋友的“嘘寒问暖”和“热情款待”,朱某却未能坚守底线,被这段所谓友谊拉下了水。
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发现,张某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了大量绝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严重危害我国家安全。
最终,张某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朱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这种应该上热搜 !!让全国人民看看他死刑 也警醒那些还侥幸的人员早点自首
杀无赦汉奸!
卖国贼汉奸就别隐瞒姓名了
国家应强制在涉及机密的电脑安装监控软件,一有下载立即自动警报到国安局。
要改一下法律了,对于卖国贼要灭门才对,一个都不能留。
应该回到八十年代严打那样对判刑的罪犯在城市显眼处张帖布告并打上大红钩。
汉奸不但要枪毙,还要将它的亲属公布在全国人民面前,直接社死
汉奸、卖国贼!
对于汉奸卖国贼,不需要仁慈!
杀了就对了
杀无赦
我把我做饭的视频和经过细节透露给了外国人!让外国人学会了,我现在很担心,很害怕![哭哭]
太可恶了,泄的哪方面的密啊🌚
枪毙五分钟
有种秘密叫公开的秘密。对我们老百姓外部只字不提都已经泄密的秘密,一个概要单词是哪方面的说辞都没有。而内部确可能是抽根烟/吃个饭/一起闲聊的功夫就把自己的相关秘密大家交流了。
加大国安保障力量!!!
难道国安又回到国人手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