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一打假博主反映称,其在安徽六安市舒城县多家超市购买到“过期13年改码再销售的卫生巾”,涉及“洁伶”“洁婷”“水晶花”品牌。11月6日,南都记者从舒城县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对涉事商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98.71元、罚款2688.39元的处罚。南都此前报道,“洁伶”和“洁婷”客服均表示,产品生产日期是激光打码,无法修改。
博主称买到“过期13年卫生巾”。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涉事商家舒城县城关镇锦鸿配送中心(下称“锦鸿配送”)于2023年9月购买了一台打码器,并开始将业务员从商超回收的临期、过期卫生巾篡改生产日期,于同年12月对外出售。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锦鸿配送未对其违法事实作出客观陈述,未提供相关票据。该局穷尽现有的调查手段,仍无法认定当事人篡改生产日期、回收、销售的卫生巾数量的违法事实。
处罚信息指出,至该局调查终结时,当事人的违法货值为6026.98元,违法所得298.71元。9月12日,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对锦鸿配送没收违法所得298.71元,处以违法所得9倍的罚款2688.39元,吊销营业执照,并监督销毁当事人篡改生产日期的“水晶花”牌卫生巾676包、“洁婷”牌卫生巾148包。
针对过期卫生巾的来源、“过期13年”是否属实等问题,6日,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表示,“以官网公示的信息为准,其他办案细节不能透露。”
南都此前报道,8月17日至19日,打假博主“老黑”陆续发布视频称,其在舒城县多家超市购买到生产日期被篡改的过期卫生巾,产品包装上留有日期被擦除的痕迹,并追查发现一个修改生产日期再销售的经销商“制假窝点”。
该博主称,其中一品牌卫生巾的产品批次开头显示“2008”,其质疑是2008年生产的产品,“已过期13年”。有网友提出,产品批次的“2008”可能是指“2020年8月”。针对此事,8月22日,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称,目前正在调查当中。
同日,“洁婷”客服回应南都记者称,视频中提及了“洁婷”品牌,但没有出现“洁婷”相关产品,公司会有专人去核实。此外,卫生巾包装的生产日期信息使用激光打码技术标注,无法被擦除和修改。“产品都是按照最新日期去售卖,暂未收到消费者关于产品过期的反馈。”
“洁伶”客服则表示,厂家在出售给商家时不会出现过期的情况,公司是使用激光喷码最新技术标注卫生巾的生产日期批号。
采写:南都记者冯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