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实际参与学习,就能轻松获得一纸文凭。”男子听信该说法,交了钱却迟迟未能拿到毕业证书。近日,湖里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2019年4月,小郭想要提升学历,与一家教育咨询公司签订《进修协议书》。对方承诺只需缴费,即可在两年半内毕业,取得专科毕业证书。随后,小郭按照协议向公司转账三次,共计8500元。
由于公司的原因,小郭2020年3月才被录取到A大学。小郭与公司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22年,小郭询问什么时候能拿到毕业证,公司称毕业证将在2022年底发放。到了年底,工作人员又告知小郭,毕业考试将延迟半年到一年。直到2023年,小郭才查询到自己在A大学的学籍信息,发现获取的学分并未达到毕业要求。
小郭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全部学费并支付利息。开庭审理时,被告方并未出庭应诉。
湖里区法院审理认为,小郭与教育咨询公司之间本质上为买卖学历的关系。该行为不仅违反国家考试制度,而且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双方签订的《进修协议书》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应向小郭退还学费8500元,不支持小郭要求支付利息的主张。
(厦门晚报记者洪萱茹通讯员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