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出台办法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身边24小时 2024-11-07 15:07:52

西安网讯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工作,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日前我市印发了《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在保护区内从事新建、改建等施工作业活动的,在施工作业前应当制定安全防护方案。

目前,西安城市轨道交通2线在建、10线运营,运营里程353公里,日均客流量约350万人次。随着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逐渐扩大,各类施工作业项目进入保护区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出台《办法》可以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工作,细化保护区内施工作业流程,对保护区各项管理活动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各责任主体及具体职责,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的有效合力。

据介绍,《办法》所称保护区是指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控制保护的范围,分为控制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保护区内施工作业活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在保护区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等施工作业活动的,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在施工作业前应当制定安全防护方案。保护区内施工作业活动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报送项目作业完工情况,并会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再次评估对城市轨道交通结构造成的安全影响。

《办法》还规定,发现地面线路或者高架线路两侧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记者王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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