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晚,世纪华通(002602.SZ)公告称,因2018年至2022年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等违规行为,涉及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虚构业务等。
据公告,世纪华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公司股票将停牌一天,复牌后股票简称由“世纪华通”变更为“ST华通”,日涨跌幅限制为5%。有律师称,部分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向公司发起索赔。
公告披露了世纪华通3次涉及与商誉减值相关的违规行为。
2018年,世纪华通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2018年年报少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236.30万元;2019-2022年,世纪华通的年报商誉原值披露错误,报告期间的商誉原值高估1.22亿元;2020-2022年,世纪华通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2020年、2022年未按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虚增、虚减利润。
除上述商誉虚假记载外,世纪华通还曾两次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
根据公告,世纪华通虚构了网络游戏《千年3》的软件著作权转让交易,使得公司虚增了2020年营业收入3.30亿元,虚增利润3.30亿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9.64%。
2020年,世纪华通还提前确认了《彩虹联萌》软件著作权转让交易收入,导致虚增世纪华通2020年营业收入2.08亿元,虚增利润1.10亿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3.20%。2020年营业收入虚增,意味着2021年营业收入少计2.08亿元,利润1.10亿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3.38%。由于以上虚假行为的积累,世纪华通2020年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也存在虚假记载。
对此,证监会依据《证券法》中的相关规定,决定对世纪华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同时,世纪华通的董事长、CEO及财务总监等5名高管均被予以警告,并处以从5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款。上述罚款合计14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称,世纪华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公司股票将于11月7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11月8日开市起复牌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世纪华通”变更为“ST华通”,日涨跌幅限制为5%。
综合以上违法信息,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19年4月27日到2023年7月25日之间买入世纪华通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2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日前,世纪华通公布了2024年三季度业绩数据。第三季度,世纪华通单季度营业收入为62.53亿元,同比上涨67.29%,世纪华通称主要系本期海外游戏业务持续快速增长,国内游戏业务经营稳健上升所致;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6.45亿元,同比上涨14.95%,利润增速远不如收入增速;第三季度扣非净利润为6.29亿元,同比上涨34.79%;第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15.73亿元,同比上涨91.66%。
二级市场上,截至2024年11月6日,世纪华通股价报收5.13元/股,当天上涨3.22%,目前已连涨4天,是2024年3月以来的最高值。截至2024年11月6日,世纪华通今年以来股价下跌0.58%。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刘常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