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更是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的鲜明主题。金融和实体经济同是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造财富、促进就业、配置资源、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且二者间存在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共荣共生的内在关系,即前者服务于后者,后者是前者产生和发展的根基,这一内在联系为二者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基于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内在关系,以多措并举的形式推动二者协调发展、激发经济发展活力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要前提。
发挥政策引领作用,打造良好经济环境
政府作为经济建设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应积极履行经济职能,立足现实需求加强政策扶持和保障,从宏观层面助力金融经济和实体经济协调发展。颁布激励性政策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投资力度,让金融体系的资金得到合理配置与应用,激发实体经济转型新活力和新动能;颁布扶持性政策来推动实体经济产业良性发展,帮助传统产业稳固市场地位,助力主导产业加快产业链建设,催生新兴产业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新鲜血液等,以此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增强实体经济的生命力、竞争力,以及对金融资本的吸引力;颁布宣传性政策来帮助金融、实体经济从业者意识到相互协调发展的重要价值,引导其既要看到短期效益、又要重视长期成果,既要谋取经济效益,又要兼顾社会效益,凝聚主体合力推动社会主义经济高质量发展。此外,基于市场经济不断变化的现实情况,政府应定期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实体经济和金融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精准找出影响协调实效的问题因素,科学评估未来发展方向和趋势,制定针对性与有效性政策使其深度融合与互动发展。
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实现两者良性互动
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协调发展,关键在于通过体制机制建设来降低两者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实现良性互动。政府应从信息共享、主体交互、监督管理入手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为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协调发展夯实机制保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利用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实现金融和实体经济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改善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使双方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展开深入合作。建立主体交互机制,组织区域内的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共同成立经济发展联盟,联盟内部定期开展由机构负责人、企业领导者共同参与的信息沟通,整合各自利益诉求、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制定公平公正、科学完整的阶段性发展计划。建立监督管理机制,成立专门的监管队伍来全程监督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的合作行为,既要防止金融机构制定非公允性条款侵犯实体企业权益,又要避免实体企业失信而造成金融机构财产损失的情况,使双方在公正、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吸引金融资本投资
随着经济金融化的发展,金融资本的利润率普遍高于产业资本,导致大量资本或留在金融体系内、或投入到高利润率行业,并未完全流入实体经济中。要想改变这一现实情况,需要注重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坚定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信心,吸引更多金融资本投入。政府应全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号召实体企业积极顺应数字化时代发展趋势,加强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信息技术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的融入,通过先进技术应用培育新质生产力;打通不同实体企业的合作渠道,形成完整产业链,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全面与优质服务的同时,占据更多市场份额、获取更多市场利润。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要求高校从课程建设和课外活动开展两方面入手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创业意识与创业能力;扶持鼓励优秀毕业生围绕实体经济发展进行自主创业,为其提供导师、资金、政策、平台等各方面的支持和保障,有效提升创业成功率,以新兴实体企业的建设和发展创造新的实体经济增长点。
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立足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内在关系,实现二者协调发展最重要的一环在于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就要求金融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根据实体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提供针对性、精准性服务,助力实体经济良性发展。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了解和预测不同类型、规模实体企业的资金需求情况和未来信用特征发展规律,以此为依据采用不同的资本投入策略、增加新的金融服务项目,实现有效投资、精准投资,在为实体企业提供充足资金支撑的同时确保资金能够回流。建立线上服务平台,在平台中发布本机构所提供金融服务项目的相关信息内容,设置智能交互机器人和人工客服,为前来寻求服务的实体企业相关人员答疑解惑,立足现实需求帮助其找到最适合的金融服务。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通过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帮助其树立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观念意识,学习最新的金融理论和技术知识,使其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合理评估实体企业发展状况,为实体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化金融服务;积极引导实体企业优化投融资理念,深耕优势领域,合理运用信贷资金,不断增强企业资金实力。
做好金融风险防范,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在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相关风险不可忽视。因此应切实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让金融和实体经济在保证良性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和谐共生。金融领域专家学者要开展对金融风险的理论研究工作,结合中国经济发展现实情况探究金融风险的诱导因素、预防策略和处理方法,从理论层面为金融风险防范实践提供全方位指导。政府在鼓励金融机构推出创新型金融产品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要重视金融资本借贷风险的管理,将风险降至最低,稳步推进金融创新发展。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内部要强化自身风险管理,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加强风险管理培训等方式,提高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进一步讲,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每个国家都与世界他国或多或少存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经济传导关系,我们在做好内部风险应对工作的基础上,应通过加强对外金融监管、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等举措防范金融风险。
加快推进ESG管理,提升互动支持能力
ESG理念即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是近年来金融市场逐渐兴起的重要理念和实体企业的有效行动指南。ESG理念的核心观念在于,金融行为与实体企业的经营活动在追求经济绩效的同时,还应当考虑到环境责任、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的因素。由于ESG理念与我国“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内核一致,因此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金融经济与实体经济要实现协调发展,更应当共同加快推进ESG管理,提升双方的互动支持能力。首先,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都应当重点关注碳金融,通过确定企业排放碳配额、落实碳交易监督行为等方式,促进碳交易市场规范运行。同时,还要加快创新包括期货、衍生品、融资产品在内的碳金融产品,尽量保障各实体企业拥有适合自己需求的碳金融产品。其次,金融机构应当聚焦转型金融,使金融向能源清洁化可再生、制造业转型减排、农业现代化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实体企业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型,促进实体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最后,金融机构还应当注重绿色金融,通过改变投融资结构,使资金从传统行业流向绿色行业。实体企业则应当聚焦气候变化、污染治理等方面,制定绿色产业、绿色项目,与金融机构共同联合起来提供更为清晰的绿色金融支持对象。
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基础,金融又有效服务于实体经济。推动金融和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与协调发展是我国秉持高质量发展理念来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基于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内在联系,需要从发挥政府政策引领作用、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工作、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多维度入手,充分发挥政府、金融机构、实体企业多主体优势,促进整体经济水平提升。
本文系中国证券业协会2024年重点课题“城投企业并购对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影响研究”(编号2024SACKT049)阶段性成果。
(作者杜立辉系安徽科技学院财经学院助教;作者郑跃飞系广州普策信用评价有限公司评级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