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法院连环出“妙招”,巧解40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极目新闻 2024-11-08 11:16:43

极目新闻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彭妮向玲

2024年10月以来,武汉市江夏区法院立案庭以类案判决为示范,联合“调解委员会”运用“类案示范+委托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新模式,先后一揽子化解40件涉企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切实为涉案企业发展纾困解难。

实地勘察明案情,依法判决解“心结”

2023年4月底,某建筑公司因施工不当,致使王女士等14户业主房屋所在楼栋承重墙损坏,楼栋内公共区域出现多处裂纹,某建筑公司多次主动与业主磋商,协调赔偿方案,未达成一致。2023年8月初,14户业主将某建筑公司告上了武汉市江夏区法院,要求其赔偿修复费用、租赁费用等损失每户2万元至5万元不等。

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卷,并多次与当事人沟通,但因双方对修复方案争议较大,均调解无果,为准确查清事实并依法公正审判,承办法官协调原告、被告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及某建筑公司及各方业主共同认可的装修师傅共同对14户业主房屋进行了入户现场勘查,并由装修师傅现场作出评估,装修师傅就受损墙壁如何修复及需要花费的材料、工时以及花费成本等问题给出详细的建议和方案,组织当事方面对面沟通,以及听取装修师傅的专业评估建议以及法官的释法明理后,各方关系明显缓和。

勘查结束后,承办法官还就房屋受损情况以及修复方案和修复费用向鉴定公司进行了详细咨询,在全面、直观了解案件实际情况的基础上,2023年年底,承办法官依法公正作出判决,后期各方均服判息诉。

类案判决作引领,调解协议“上保险”

今年10月,该小区同一楼栋另26户业主又就同一事实与理由起诉至武汉市江夏区法院,考虑到该批案件已有生效判决,且前期已进行入户勘查,法律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清楚,双方对损害事实并无争议,如进入诉讼程序,既增加了诉讼成本,又延长了诉讼周期,不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在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向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引入驻院调解委员会开展诉前调解。

调解员在收到案卷材料后,详细查阅了证据材料,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立即组织了26户业主及公司负责人就房屋修复费用进行了一一核算,草拟调解方案,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多次耐心调解、分析利弊和释法明理下,双方各退一步,按每户6000元确定赔偿金额,调解协议达成后,经业主和公司共同申请,承办法官对上述协议审查后予以司法确认,并出具了民事裁定书,为调解协议及时履行上“保险”,给双方当事人吃了“定心丸”。经了解,某建筑公司已支付全部40户业主的赔偿费用。至此,该批涉企纠纷已完满化解。

近年来,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始终坚持诉源治理做“加”法,解纷合力做“乘法”,联合多元调解组织,组织精干审判力量,精细化审理“示范性案例”,打造示范样本,对类案进行指引,从而带动多案化解,并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做优、做全诉前调解方式方法,推动“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推动纠纷高效、低成本实质化解,打造公正法治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法治体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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