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最早爆料此事、称黄晓明遭遇“杀猪盘”并被索要2.7亿分手费的博主已经删除相关微博。此外,曾在朋友圈爆料相关内容的一名网友更新朋友圈称,自己此前所说只是道听途说,发布的是不实信息,自己已经接到律师函。
截至目前,黄晓明及叶珂均未对此事有公开回应。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若造谣属实,这种造谣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属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能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责任,其次侵犯了明星及其女友的名誉权,受害人有权要求造谣者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如果网友的造谣行为影响范围太大,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诽谤罪。
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情侣之间分手索要分手费都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双方在恋爱关系结束后基于自愿协商确定一方给予对方适当补偿的分手费是合理的。如果通过胁迫、恐吓方式索要分手费的,有可能涉及敲诈勒索,是违法行为。
潇湘晨报记者吴陈幸子
2.7亿得几次?
2.7亿什么,说清楚。钱肯定是没有,也不可能给,其它的晓明多的是,而且早就给过了。
瞎了眼么[呲牙笑]
呵呵!该!
闲的🥚疼
安卓卑鄙[笑着哭]名字不错
投资,厉害,
竖口喷尿横口喷粪的贱人!
最可恨的是那些不分青红皂白就跟风的鸟人们!
还确实得赔钱,新婚姻法同居也算在内,真法律维权,确实得陪钱,没毛病。就看这女人心够不够黑了,如果真闹出新闻,恐怕以后更没男人敢谈恋爱或者结婚了。[得瑟]
记者吴陈幸子有四个爹两个妈
正常,离婚了也要对半分财产
不是你取笑我,就是我取笑你[大笑]
那为啥俩主角迟迟不回应呢[笑着哭]
有钱有名了,为什么不学老谋子,找一个靠谱的素女人相夫教子,岂不美哉!
哟,这是想学黄姑娘啊[得瑟]
你贪她色,她图你财,就是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