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张琪薰)位于黔西南州东南端的册亨县,注册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共有4万余辆,大部分群众喜欢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册亨县公安局通过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知识科普和教育一系列举措,治理电动自行车生产质量和使用安全等问题,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减少事故发生。
“您好,请出示行驶证。”日前,册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付正国在攀枝花大桥路段开展路面查缉时,发现王女士的电动自行车车身过长、速度过快,与车辆登记注册备案信息不符。王女士一头雾水,称买到手后,正常驾驶,未改装过。
经查,卖给王女士的经销商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到交警大队落户后,又改装车辆进行销售。发现这一情况,册亨交警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并将查到有问题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在册,移交给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
“我们发现部分电动自行车仍存在缺少脚踏板、超重、超速等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情况。”册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万文淼说,针对上述问题,群众是第一次被查到的,交警采取柔性执法,让电动自行车车主到售卖商家进行整改。
由于册亨县全年气温较高,群众不戴头盔骑车的情况时有发生。册亨公安结合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牵头批量订购头盔6000余个,并在后续执勤过程中将头盔借给未戴头盔的驾驶员,登记其身份信息,要求10日内归还,增强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今年以来,册亨县登记注册电动自行车2212辆,其中不符合标准的有37辆,处罚不戴安全头盔、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25786起。目前,册亨县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达95%以上。
在严厉查处的同时更要加强宣传防范。发现有经销商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卖给群众后,册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将辖区10家电动自行车售卖商召集至交警大队,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隐患整治销售商警示约谈会。
“各位老板,群众驾驶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咱不能欺骗消费者,一定要在11月1日前整改完成,牢记经营要合法……”10月21日,在约谈会现场,经销商纷纷签下整改承诺书。
宣传交警还以群众“看得见、容易懂、记得住”的方式,到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向村民讲解逆行、疲劳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并建议电动自行车车主通过以旧换新政策,置换目前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确保行车安全。有效树立了“人戴盔、车上牌、行守法”理念,保护好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主创:张琪薰
一审:罗玉时
二审:秦丽
三审: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