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子到自助餐厅吃海鲜,交完118元的餐费后,女子盛了一大盘的鲍鱼和大虾,端到餐桌上大快朵颐起来。正吃得起劲儿,猛然抬头,见老板娘拿着手机边录像,边喋喋不休地问道,你这是花多少钱吃的呀,美女?鲍鱼能吃了吗?
在河北新开了一家自助海鲜餐厅,这个餐厅对于自家的宣传也非常的到位,并且让很多的人在外面发传单。
在这家餐厅的传单上面写着,每个人118元,餐厅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海鲜,直到吃饱为止,也不限量。
而女子正在大街上走着,这个时候也到了饭点的时间,发传单的人员把传单递到自己手里面的时候,女子本想直接扔了,但是一想直接扔在地上也不好,于是就拿在手里面看了看,也看到了传到上面的内容,于是按照上面的地址,决定试一试这家新开的餐厅。
也就是这样,女子打车来到了这家餐厅,这家餐厅的装潢确实阔气,不愧是新开的。并且这每个人118元的价格也比较便宜,毕竟是所有的海鲜随便吃。
女子立马向前台缴纳了所有的费用,于是开心的开始用餐。首先女子觉得自己花费了118元,那么肯定是要吃最值钱的,于是女子找来了一个盘子,去取餐区拿了满满一盘子鲍鱼以及大虾,这家餐厅里面,主要是按照烧烤的方式。
女子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烧烤炉,将鲍鱼放在上面撒上配料,并且食材还算新鲜,女子越吃越喜欢,觉得今天这118元花的真的是太值得了。
没有一会儿女子刚开始取的一大盘就被吃完了,女子很快拿着盘子,又去端了一盘子过来,虽然说女子看上去瘦瘦弱弱,但是吃起饭来一点都不含糊,很快,第2盘鲍鱼又被女子吃了。
女子端着盘子第3次去取,这时候就收到了老板的关注,老板也是一个女人,可能因为小心眼的缘故,觉得女子这样吃自己岂不是亏大了,决定暗中提醒一下这一名女子,差不多就行了。
女子端着第3盘鲍鱼过来吃,而女子的餐桌上面,贝壳已经堆得像小山一样,看样子一个男性都吃不了这么多。
就在这名女子吃的正香的时候,只见饭店的老板娘拿着手机走了过来。老板娘双手拿着手机一边走一边拍摄,到了这名女子面前的时候,于是开口问这一名女子。“怎么样?我们家的鲍鱼好吃,你看看你都吃了这么多了,旁边吃的像小山一样,这么大的饭量,还真是第1次见呢。”老板娘一边说一边拍摄,也不断的变换着方向。
女子并没有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女子只是觉得,既然你的传单上面写了118元,不限量,直到吃饱为止。那么我吃多少就是我的事情,你随便拍你,我吃饱才会走。
老板娘看这名女子并没有离开,心里面更加生气,于是就将自己拍摄的视频发布到了网络上。而这段视频也让很多人看到,大家顿时对这名女子议论纷纷。
有人说女子真的是太不地道,花了118块钱,吃了人家老板1000多块钱,这样老板肯定也不乐意,毕竟有些人在这些地方吃饭,要是把自己的本钱吃不回来,也从来不会离开。
也有人表示,人家花了钱,既然店家说想吃多少就吃多少,不限量的,那么吃多少就是人家女子的权利,老板也没有权利去干预。
后来这条视频也被女子看到,女子特别的生气,老板娘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就将视频直接上传,显然是不符合规矩的。
那么老板娘没有经过女子的允许,直接将拍摄的视频发布到网络上面,是否有违法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同意,不得制作公开当事人肖像。
肖像权的法律是我国的民法通则,在100条和120条中明确规定,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就以盈利为目的,使用自己的肖像,对于这种行为,可以要求发布人员马上停止侵害,并且对自己作出赔偿道歉。
那么老板娘拍摄到视频发布在网络上,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为了宣传自己的餐厅,这也就侵犯了女子的肖像权,如果女子要深究,那么店家老板应该立即删除自己发布的视频,做出相应的赔偿,并且向这名女子作出道歉。对于商家来说,达到盈利的方式有很多种,完全没有必要采用违法违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