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工资都被法院冻结了?”湖南永州,一所民办高中的老师集体罢课,理由是学校拖欠了多个月的工资。由于老师们的罢课,导致全校只能停课,高三年级的四五百名学生顿时失去了主心骨。学生家长们不信学校没钱,可学校财务十分无奈的表示:学校的钱都被法院给冻结了。
(来源:潍坊晚报)
据了解,这所高中在当地非常有名气,除了拥有优质的硕博师资,而且自从开设了复读部后,更是承诺保证让参加复读的考生涨50分,没涨到这个数就退费。
不仅如此,如果哪位高三学生能考上清北,直接奖励30万元现金,能考入十大名校的,也有5万元奖金。
不过,这所高中的学费也不便宜。据一位家长透露,学校的一学期学费是15800元,这一年就要3万多元。
可是当初如此辉煌的高中,近日却被曝出已拖欠老师多个月的工资,导致老师集体罢课。
这学校一停工,那学生们就只得在家自己学习和复习。对于高一高二的学生来说还好,但对于高三阶段的学生,家长们可都急坏了。
有家长打算让孩子转学,但现在都已经高三阶段了,想要转学没有那么容易。
有家长也体谅罢工的老师,如果换做自己,也都忍不住想要罢工了,所以他们去学校询问情况,明明学费那么高,为什么学校会发不出工资。
学校财务却表示,学校的账户因官司被法院冻结了,能流动的资金不多。
目前,经过学校与法院的协商,法院同意让银行一对一的将工资发到老师的账户中。
1、学校涉及官司,法院是否应当冻结学校为老师发工资的账户?
其实,法院不会无缘无故的冻结学校的资金账户,想必学校确实有什么问题。
但是法院在冻结学校账户时,应当考虑到学校的账户还需要给老师们发工资的。
之前河北美术学院就因为学校账户被冻结,导致老师们10个月的工资未发放,这对有家庭需要照顾,有房贷的老师来说,无疑是极大的困扰。
虽然老师都是为学校干活的,但是学校遇到事情不一定是老师造成的。就像一个公司,公司犯了法不代表员工就犯法,就算要追究也是追究公司领导。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
因此,相对于债权人的利益,老师的劳动报酬利益应当优先保证。
在一些公司申请破产时,也是先保障员工的工资,然后才能轮到债权人去分割剩余的资金。
2、学校的资金应当受到监管,不能拿去乱用。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第七条规定,民办学校不得以学校名义非法集资、借贷。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借入款项只限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借给举办者及其他单位或个人。
据一些知情人士透露,这所学校之所以被冻结账户,可是到了一些股东的私人问题,可能存在学校为股东去担保之类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学校负责人就有麻烦了。
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作为学校的负责人,不得将自身债务转嫁到学校上,学校也不得为负责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就算是学校的股东,学校也不能参与其债务之中。既然此事已经发生了,那教育部门应当要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最后,目前最紧要的事,就是将老师的工资一一发放,并且今后不得拖欠,同时也要尽快将学生们落下的课业给补起来。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