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据安徽省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69期),近期,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肉制品等类别食品10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亳州市谯城区果果乐生鲜超市销售的芹菜,甲拌磷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亳州金色华联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南湖公园店销售的橙子,氯唑磷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朱祥武日用品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亳州市谯城区魏慧生鲜超市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