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足浴店老板通过中介招了3名女技师,为此还给了中介2万元介绍费,谁知第二天,三名女技师就离开了,老板询问中介后,中介告诉老板店里因为有不正当服务,所以三人才离开的,老板一听直接选择了报警。
陈老板在当地开了一家足疗店,但是因为行业人员流通大,所以,陈老板最近很缺员工,一天,陈老板在网上看到了一则招工广告,于是便和对方联系上了。
对方是一家中介,中介告诉陈老板,可以为其介绍员工,而且还有女大学生,于是,陈老板便来到武汉和中介见了面,对方给陈老板推荐了很多应聘者,最终,陈老板选了3名女员工。
在支付了2万元介绍费后,陈老板就将三名女技师带了回去,谁知,第二天,三人却一同消失了,无奈,陈老板只能求助中介,结果中介告诉陈老板,因为店里有不正当服务,所以三人才离开的。
可是,陈老板店里根本没有这样的服务,于是便报了警。
原来,这家中介是一个犯罪团伙,即有的人分别负责对外发布招工信息,诱骗被害人来签订合同,而这些女孩则负责冒称按摩师配合演戏,其中,一名还在上学的女孩小梦称,只要在办公室坐4个小时,就能获得100元报酬,如果能够录下被害人说的话有违反法律的情况,那么就能赚到700元,然后就可以回学校了。
目前,警方已经对包括小梦在内的22名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有人说,中介费这么贵吗,3个人要2万的中介费?还有人说,正常就是这个价格,3个人2万,一个人7000元,相当于一个人入职后一个人的工资,很正常。
也有人说,幸亏这个足疗店没有违法服务,不然的话,这个老板也是有苦说不出。
那么,这22名嫌疑人面临的是什么样的处罚?
其实,嫌疑人以发布招工信息为由,骗取受害人中介费的,实际上这样的行为,就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诈骗行为。
但是,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看非法获取的财物数额,单就陈老板这一个,就涉及到2万元,显然已经达到了《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标准,所以,这些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罪了。
但是,就小梦这样的学生来讲,所获得的收益可能在几百元或者是上千元的,是否就达不到刑事处罚标准了?
实际上,由于小梦虽然参与了一部分,但是却是整个犯罪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对于小梦而言,属于共同犯罪,即便获得了几百元上千元的不法收益,仍然要为整个犯罪承担责任,即要承担总诈骗数额的刑事责任。
虽然获取的收益和最终承担的责任可能相差巨大,但是,在最终处罚上,是要考虑低收益这一部分嫌疑人的,即要对其从宽处罚或者是处以缓刑,亦或者是不起诉,但是,无论怎么说,既然还在上学,既要以学业为重,不要为了获得几百元的收益,就参与到了违法犯罪行为去。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这中介套路深啊,2万打水漂,女技师闪人,是中介设局还是真有猫腻?报警能找回损失吗?这事透着诡异
呵呵明显之前尝到了甜头,故技重施结果遇到了正规的哈哈。这下栽了。
这中介套路深啊,2万打水漂,技师跑了还扯上不正当服务,老板不报警才怪!这年头招个工都得擦亮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