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日报讯(通讯员钟瑜)“你好,我是XX装修公司,你家房子近期需要装修吗?”“你好,我是XX银行,你近期有贷款需求吗?”明明未在这些公司、银行留下联系方式,他们是如何获取个人信息的呢?日前,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向法院提出公诉,被告人宋讶(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宋讶早年从事门窗装修工作,为拓展装修业务,向其微信好友“某晓”购买了部分楼盘业主个人信息,其中包含姓名、楼栋、电话号码,后又将购买的个人信息转售给其他相熟的同行。自2022年开始,“某晓”将自己所有的业主个人信息全部低价转卖给宋讶,宋讶遂在各中介群里发广告兜售业主信息。截至2024年4月,宋讶通过买卖业主个人信息非法获利26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宋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4年9月27日,武穴市检察院以宋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市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判处宋讶有期徒刑三年,和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武穴市人民法院认为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