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济南黄河济泺路北延隧道和济南黄河
黄岗路隧道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4〕162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济泺路穿黄北延隧道、黄岗路穿黄隧道设置车辆通行费收费站和收费期限的请示》(济政呈〔2024〕30号)收悉。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的济南黄河济泺路北延隧道设置收费站1处,名称为:济南黄河济泺路北延隧道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
二、同意新建的济南黄河黄岗路隧道设置收费站1处,名称为:济南黄河黄岗路隧道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
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你市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