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毒品赚了200元崔某因贪念获刑

身边24小时 2024-11-12 09:24:58

拥有一份稳定收入的工作,过着平淡且满足的生活,这是不少人对幸福生活的定义,向某和崔某原本也是幸福之人,却因为触碰毒品,落入犯罪的深渊。近日,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向某、崔某均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和有期徒刑九个月。

崔某本是工地上的务工人员,认识一个以贩养吸的吸毒人员向某,崔某工地上的朋友知道后,请其帮忙联系购买一点毒品麻古和冰毒,“热心肠”的崔某满口答应,侥幸认为代购一次毒品不犯法,并决定趁机加价200元将毒品贩卖给工地上的朋友牟利。于是崔某联系上向某,向其购买了800元的毒品。毒品到手后,崔某以1000元的价格将毒品贩卖给工地上的朋友。

到案后,崔某一再辩称自己是毒品代购,不是贩卖毒品,并拒绝认罪认罚。检察官向崔某释法说理,并向其说明了代购毒品牟利就是贩卖毒品的法律规定,代购者收取、私自截留部分购毒款、毒品,或者通过在交通、食宿等开销外收取“介绍费”“劳务费”等方式,从中牟利的,属于变相加价。崔某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代购毒品,并从中牟利,这种行为属于“牟利型代购”,依法构成贩卖毒品罪。最终崔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后果,表示认罪悔罪,秭归县人民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毒品乃万恶之源,沾染毒品等于亲手断送自己的幸福生活,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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