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8日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眼看着还有12天就要出实习期了,却在2024年11月6日和它说了“再见”。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查获一起实习期内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的驾驶证被注销。
11月6日晚上,高青交警大队唐坊中队在田镇大街摩托城路口处设岗查纠交通违法行为。22分10分许,一辆鲁C5****号小型汽车沿田镇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检查点,执勤民警对该车驾驶人帅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帅某某吹测值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帅某某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因其目前处于实习期内驾驶证被记满12分,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规定,依法注销其学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高青交警提醒:驾车上路行驶莫大意,酒后驾驶害人又害己。请广大驾驶人务必遵章守法驾驶,平安出行。
(新黄河客户端王跃海通讯员贾红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