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人民网-吉林频道
近日,记者从吉林省商务厅获悉,《吉林省支持家装家居产品换新实施细则(第二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印发。吉林省支持各地开展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对购买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以及智能家居产品的消费者给予适当补贴,补贴范围增加至27个品类。
此次家装家居产品补贴活动实施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实施细则》,吉林省将成品类(床、床垫、沙发、衣柜、浴室柜、智能马桶、智能家用监控、智能照明、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定制类(套装门、套装窗、整体柜、瓷砖、地板)、适老化产品(护理功能床、轮椅、步入式浴缸、坐式淋浴器、按摩椅)、家纺用品(窗帘、地毯、被褥、床单、被套、枕芯、枕套)纳入补贴范围。同时,以上产品中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节能、节水等产品优先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各地可结合实际增加补贴品类。
补贴对象为在吉林省内购买《实施细则》明确补贴范围内产品的个人消费者,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指细分的具体产品)只可享受补贴1件(次)。
补贴标准为按购买商品实际成交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类产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每位消费者累计补贴最高15000元。补贴资金计算基数,是指在规定期限内,消费者参与完成生产商、经销商等各项优惠活动基础上的最终成交价格进行核算。
此次家装家居产品补贴活动遴选确定的参与政策实施商户具有较强实力、信誉良好、销售网络健全,并且依法纳税能够提供正规销售发票;具备完善的商品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等综合服务能力;具有记录、统计有关销售信息的能力,能够按本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报送销售数据和相关材料;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活动期间按照商务部门要求制作和张贴相关宣传资料,承诺制作和张贴参与商品标价牌,标明政府补贴优惠等信息,承诺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按照《实施细则》,吉林省商务厅将加强组织领导,将支持家装家居产品换新工作作为提振消费的重要举措,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解决遇到问题;强化宣传解读,开展“以旧换新进万家‘焕’出美好新生活”的主题宣传和“四个一”行动(一部咨询电话、一个宣传展板、一条告知短信、致消费者的一封信),广泛发动街道干部职工、社区和物业工作人员,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海报、业主群、朋友圈等渠道“送信上门”,扩大政策影响力和覆盖面;严格监督管控,加强政策实施的监管,严查先提后降、以次充好、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