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多一度丨妇幼保健院更衣室被暗藏摄像头隐私安全如何保护?

新京报 2024-11-12 17:47:54

11月8日,短视频用户“影子不会说谎”发布视频曝光了河南安阳市妇幼保健院内隐藏针孔摄像头,引发广泛关注。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违法行为人,并依法对其采取行政拘留。当时发生了什么?面对偷拍,法律层面有哪些规定,如何保护我们的隐私安全?

[焦点关注]

河南一妇幼保健院回应更衣室暗藏摄像头:违法者被行拘,全院已全面排查

11月8日,短视频用户“影子不会说谎”发布视频曝光了河南安阳市妇幼保健院内隐藏针孔摄像头,引发广泛关注。

11月9日,该网友表示,自己了解到的情况是警方已经抓到安装该偷拍摄像头的人,案件还在调查。据其透露,此前在其他城市打击偷拍的路上曾被殴打辱骂,为躲避威胁搬了四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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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反偷拍团队:一个月花几十万元差旅费,为躲避威胁搬了四次家

针孔摄像头偷拍案近年来频繁发生于宾馆酒店等行业,如今竟然蔓延到医疗行业。被网友曝光后,该医院于11月9日发布情况通报称,该院职工发现被偷拍后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当天即抓获违法行为人,并依法对其采取行政拘留。在对全院全面排查后,未发现其他监视监听装置。

[案件细节]

当时发生了什么?

摄像头可24小时录像安装手法极其专业

据“影子不会说谎”发布的视频显示,在接到医院内发现针孔摄像头的消息后,其驱车450公里前往医院搜寻。通过5天的扫楼、蹲守,最终找到了被偷拍的护士。跟她说明情况后,当事人报了警。随后,警方赶到现场。

“影子不会说谎”表示,他与警方一同进入房间,看到房间内有一个两米高、一米五宽的衣柜、一张可供休息的床、一张桌子和一处洗漱台。随后,他们在房间内进行扫描和查找,最终在蜂窝状的天花板内发现了偷拍摄像头。该摄像头从外表看像一块充电器,旁边压着一块铁板。

藏于天花板内的偷拍摄像头。

警方针对非法偷拍摄像头进行取证拆除,并顺着安装隐藏摄像头的位置反向查找,发现电源竟然接到了房间外面过道的天花板上,用的是独立电源,不受房间内的开关控制,可以做到24小时不断录像。摄像头拆除后,里面安装的是SIM卡。安装手法极其专业。

[追问]

通报之后,我们还应该知道些什么

这份通报并不能为整件事情画上句号。

首先,相关违法人员到底是什么人?是医院内部人员还是其他人员,通报并没有给出相关的信息。之前已经有网友质疑是医院内部人员作案。如果确实如此,家丑应该外扬,因为这涉及的不光是医院内部人员,还有患者和公众利益。我们要保护的是公众的隐私,而不是尽可能对违法人员该公开的信息藏着掖着。无论作案人员是谁,通报不能如此语焉不详。

倘若是外部人员所为,那也说明,该院的相关管理存在风险和漏洞,问题是工作人员发现被偷拍后发生的,事情是在博主曝光后才为公众所知。院方虽在事后通报中已表明对全院设备进行彻查,但这不过是“亡羊补牢”。该医院有必要对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检讨,防患于未然,这不仅让医院的工作人员放心,也让患者更放心。

河南省安阳市妇幼保健院所安装的针孔摄像头到底是否属于刑法中所提及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这一点需要公安机关等部门给予明确界定。如果是,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就涉嫌触犯刑法,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处以行政拘留了事。不仅如此,还要追究销售商家的责任。该针孔摄像头从何处购得?这些都需要排查清楚。

[典型案例]

1人控制18万个摄像头

偷拍已形成黑色产业链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网络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2019-2023年度)》,通报该院近5年审结的网络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其中,一男子非法控制18万多个摄像头,搜集实时画面出售的案例让人不寒而栗。

调查显示,被告人巫某某控制的摄像头超过18万个,场所涵盖医院、家庭、养老院、实验室等,宣传“足不出户看世界”向“客户”收取会员费。法院经审理认为,巫某某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罚金10万元,并没收其违法所得80余万元。

此前有媒体曾揭露,偷拍视频在网上分门别类售卖,有不法分子专门进行偷拍贩卖视频,还有人专门收购、收集偷拍视频,也有人通过上传自己的偷拍“作品”进行交换。一套“资源”可卖到6000元以上。

此外,近年发生的偷拍事件,比如石家庄民宿发现偷拍摄像头并引发冲突、山东群众举报医生疑似在网上直播妇科手术等,这些事件历历在目,且往往发生在更衣室、民宿、洗手间等个人隐私密切的场所或空间内。偷拍产业已经形成一条完整的上下游黑色产业链条。

2015年,公安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该文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作出了界定,并将非法生产销售行为纳入行政处罚的范围。如果情节再严重一些,就可能会涉嫌犯罪。

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相关负责人员表示,“完整的偷拍产业链大致可以分为两条。一条是嫌疑人利用自己的非法摄像头来偷拍偷录,比如在酒店安装窃听窃照器材,那就可能涉及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另一条是嫌疑人入侵他人的合法摄像头偷拍偷录,比如非法控制家用网络摄像头,那就有可能涉及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罪名。如果还将偷拍偷录的视频、图片在网上传播贩卖,还有可能涉及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

[维权进行时]

谁来守护我们隐私安全?

近些年各种偷拍现象早就不是“稀客”。从酒店房间到出租车,从试衣间到洗手间,它们似乎“无孔不入”。对此,法律层面有相关的规定。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此外,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介绍,我国一些地方性条例中都有规定,旅馆客房、医院病房、集体宿舍、公共浴室、卫生间、更衣室、哺乳室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和区域禁止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所以一般情况下,除非有特殊需要,医院不能在产房护理区、普通病房擅自安装摄像头。

“医院在一些特殊病房安装摄像头,有的是出于对患者安全的考虑,避免发生意外情况。但也要以必要性为限度,避免侵犯患者隐私权。”付建表示,这些场所安装和使用摄像头,需要通过张贴告示等方式提前告知患者,并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如后期患者要求删除相关影像资料,院方也要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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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1-12 19:32

    院长没少看吧[捂脸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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