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猫头鹰?不,我是凤头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钱江晚报 2024-11-12 18:40:37

潮新闻客户端记者陈蕾通讯员廖小丰伊芳明

11月4日傍晚,杭州市钱塘区的居民李先生准备出门散步,突然一只鸟儿掉落到他家院子里。李先生看它站了几分钟也没有动作,想着是不是跌落时受伤了,飞不起来?

问题是,李先生几次靠近观察,惊得鸟儿上窜下跳,拼命扑棱翅膀。无奈之下,李先生只能向家附近的前进派出所求助,“警察同志,我家里来了一只疑似‘猫头鹰’的鸟,有可能是保护动物……”

凤头鹰,交给了专业人员去治伤。前进派出所提供。

接到群众求助后,值班民警沈忠立即安排巡防队员胡占胜、朱超杰前往李先生家中。到达李先生的家里后,巡防队员经过小心仔细检查,发现鸟儿的翅膀有受伤痕迹。

巡防队员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地靠近它,将它放进一个纸箱,带回派出所,随即联系了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

经专业人员鉴定,这只鸟的学名为凤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这只凤头鹰已成年,可能是由于近期风比较大,导致它在捕食过程中跌落受伤。”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解释道。随后,民警沈忠将凤头鹰转交给动保协会给予疗伤。

截至记者发稿时,受伤的凤头鹰在照料下已经逐渐康复。

呆萌的凤头鹰。前进派出所提供

经过这件事认识了长得像猫头鹰的凤头鹰,前进派出所的民警辅警们都感受到了生态警务工作的重要性和趣味性。他们说,要认真维护生物多样性和平衡性,以实际行动守护自然生态。

警方提醒:关爱野生动物就是保护美好的地球家园,希望大家都能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投身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如发现落单、受伤或者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应尽快联系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救助、放生,不要随意投喂药品或擅自处理伤口,以避免对野生动物造成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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