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溪法院执行局三制度扎实推进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建设

身边24小时 2024-11-13 15:05:50

近年来,福建安溪法院为充分发挥执行职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探索推进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社会信用治理,加强和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落地有声”。

一是建立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全县30家联动单位职能作用,通过大数据信息共享融合,创新驱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增强企业自动履行和积极履行的自觉,联合惩戒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制定被执行人信用激励惩戒“红白黑”名单管理制度,以自动履行“红名单”、积极履行“白名单”、严重失信“黑名单”分级分类管理敦促失信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三是建立证明文书制度。对积极配合执行并全面履行义务的企业,及时开具《结案证明》,并采取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屏蔽失信信息的措施帮助涉案企业恢复市场信誉,协助消除失信影响。(陈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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