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任务措施和具体要求,是做好新时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流动党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流动的“红色宝藏”。也要看到,流动党员具有流动性大、分散性广等特点,存在着去向难掌握、学习难开展、管理难到位、作用难发挥等问题。《意见》的出台,对于提高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质量,锻造一支充满活力的先锋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要确保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失,高飞莫断线”,流出地与流入地的党组织必须共同肩负起责任,加强协同管理。流出地是党员正式组织关系隶属所在,相关党组织肩负着及时掌握党员外出流动情况、加强监督管理等责任;对于流入地而言,及时将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是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应做好流入党员日常联系、关怀帮扶及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责任清单”越明晰,管理成效就越明显。
对于流动党员而言,不仅要在组织上有归属,更要在学习上有获得。虽然互联网平台为流动党员管理提供了便利,但一些基层党组织过于依赖“线上”联系,忽略“线下”联动,在教育引导上存在缺位。《意见》对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学习不断档、思想不掉队,就要从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开展组织生活、激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入手,及时为流动党员加油充电。
党员流动到哪里,管理服务就要延伸到哪里。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关怀帮扶,一方面要搭建干事舞台,引导他们各展所长,参与社会治理等各类工作,变“流入”为“融入”,让“流动”有“行动”,切实增强归属感;另一方面要聚焦急难愁盼,为流动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提供帮助,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慰问帮扶等各类服务。将精神激励、人文关怀与物质帮扶结合起来,定能让流动党员安身更安心、有才更有为。
每一名流动党员都是一面流动的旗帜。福建漳州,流动党员参与“我为家乡发展献一策”活动;广东东莞,流动党员担任反诈宣传员,守护居民“血汗钱”;江苏海安,流动党员开展集中服务,带动有效投资、带头返乡创业、带领群众致富……各地结合实际创新优化管理方式,让流动党员更好发挥作用。抓好《意见》贯彻落实,让流动党员心有所归、学有所获、行有所为,定将为党和国家事业增添更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