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粽子的水中竟添加有毒“硼砂”,还拿到市场卖!南安一男子被移送公安

台海网 2024-11-14 09:31:59

[新闻页-台海网]

为增加粽子的口感弹性,在蒸煮粽子的水中添加了“硼砂”……11月12日,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一起在生产经营中添加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典型案例。

2024年9月23日,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南安市公安局联合对位于南安市石井镇的余某某家里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有碱粽(粽子)、标注名称为“硼砂”的白色晶状粉末若干。

2024年9月24日,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涉案物品进行抽样检测,其中,碱粽(粽子)“硼酸”项目不符合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要求;白色晶状粉末“硼酸”项目检测结果为5.33×103(单位mg/kg)。

经查证,为增加粽子的口感弹性,当事人在蒸煮粽子的水中添加了“硼砂”,熟透后放置于石井镇某菜市场摊位上贩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情节,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余某某被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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硼砂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硼砂又名四硼酸钠,是一种无色或白色的结晶性粉末,多用于化工行业,《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明确禁止将其添加到食品中,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长期食用添加硼砂的食品会对人体产生损害,特别是对人体生殖、发育和内分泌系统产生毒性影响。(N海都全媒体记者黄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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